本文目录一览:
- 1、房产税怎么征收标准
- 2、房屋买卖应该怎么交税
- 3、房产税怎么交
房产税怎么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穗敏信、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拿简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穗敏信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猜轮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猜轮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拿简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房屋买卖应该怎么交税
一、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 (1)首套房且面积90平米以下,成交价*1%; (2)首套房且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成交价* 1.5%; (3)其他:成交价*3%。 二、 个人所得税 :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 1.5%、3%);(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 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营业税: 征收方式: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的, 免征营业税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 5.6%。 四、印花税: 征收标准:买卖双方各0.05%。 五、 土地增值税 : 目前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旁雀定征收率。一般城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六、登记费: 征收标准: (1)个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2)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七激缓、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征收标准: (1)新建商品房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担。 (2) 经济适用房 减半收取,由买方承担。 (3)其他情况按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运铅早例细则》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二条
房产税怎么交
房产税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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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纳税时间
1.将原瞎仔有房产用磨脊汪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野雹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5.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二)房产税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产税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四)房产税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