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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很据《国有土地上房屋猛歼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轿铅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14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19条闭知好规定,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不仅仅这些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方式方法去解决安置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最佳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常常有房屋拆迁的案例,对于这种征地都有相应的补偿。而很多人对于拆迁补偿不太满意,那么,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1、对拆迁赔偿不满意,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2、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资料、证件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3、也可以对拆迁房屋氏液进行拍照作证据,并且拆迁时可以拨打110,由警方参与解决。
房屋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1、货币补偿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通常是按照周边房地产价格补偿的,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是按照宅基地的地价和房屋建设成本价补偿的。但是,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城中村,周围被高楼大厦包围,只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补偿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也要按照周边房屋市场价补偿。
2、产权调换
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拆迁时,都应该有选择房屋置换的权利。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应当按照房屋实际面积进行1:1的安置。
3、宅基地置换
宅基地置换这种补偿方式只针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因为农村家庭他们喜欢独栋房屋的生活,他们不习惯居住商品房,所以农村家庭大多会选择宅基地。
4、当然,除了以上这些房屋损失补偿之外,被拆迁人可以要求相应的临时歼拿物安置费、搬迁补偿费用等。
小编总结:关于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小编简单介绍到这,不知对大家敏辩是否有帮助呢!每个地方的拆迁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因此建议大家最好多看看这方面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拆除补偿不合理的,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滑御数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拆芹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信首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征地补偿不满应该怎么办
民众自身不能对于政府发的 征地补偿 款带着一种和别人攀比的心态,每一家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的,但有些民众就是非常的不配合并且也不理解政府的征地补偿,当然有可能是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结果导致民众对 征地补偿不满 意。可是,对征地补偿不满也应该选择合理的解决方法包括在政府部门的主持下进行协调或者采取行政 诉讼 。 一、对征地补偿不满应该怎么办?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 征地 的,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 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现阶段农民可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申请裁决的条件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 征地补偿标准 有争议的纠纷。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和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申请裁决的法定程序 首先应向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兆拆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调解的,再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申请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除外。 (3)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具体地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 土地承包 人、 土地租赁 人。 (4)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亩雀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是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制机构。 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发生了对征地补偿不满的这种事情以后, 拆迁 户首先要和工作人员对到底是因为什么地方不满意的这件事情进行沟通,有很多误会和矛盾通过协商以后就能妥善的解决,但是如果政府确认整个征地补偿款都已经到位,只是民众自己心中有一种私人的不满情绪,在拆迁的时候也千万不可强族耐枣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