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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倒塌拆迁怎么赔偿?
房屋已经倒塌,对倒塌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要对倒塌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的价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孙迹。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仿凯困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备念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拆迁时房屋倒塌的怎么补偿
法律主观:
当农村房屋倒塌了之后,需要向相关的态梁含政府进行申请补偿。农村房屋倒塌补助申请条件有:1、在农村进行危房摸底调查时,属于统计在册的危房户。2、户籍在当地农村且在当地居住,是房子的产权所有人。3、属于农村五保户、贫困户、低保户或者一般户的任意一种。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帆笑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渣茄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宅基地房子倒了拆迁怎么赔偿
在我们国家很多的农村都在进行拆迁,拆迁之后会有相关的补偿,那么农村的宅基地房子塌陷了,应该怎样进行补偿?房子塌了的情况下我们的宅基地是否会被收回?老宅基地房子塌了怎么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如下几种方式:(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型肆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老碧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如果政府认定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那么就会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政府可以无条件收回。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中我们可以看出,空闲或者房屋坍塌、拆除之后,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其宅基地,不要满足宅基地未恢复使用长达两年以上这一条件,所以从此情况来看,农民朋友的房屋倒塌之后,并不会立即收回农民朋友的宅基地,而会更具农民朋友的具体情况而定!房屋倒塌宅基地会被收回:1、房屋倒塌后宅基地闲置长达两年以上;2、一户多宅农户,老房屋倒塌;3、建新未拆旧,旧房屋倒塌;4、违规占地建房房屋倒塌;房屋倒塌宅基地不会被收回:1、满足一户一宅条件,房屋倒塌后立即重建;2、属于农村危房改造用户,房屋出现倒塌!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违规占地建房等情况,其房屋原则上是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到房屋倒塌、翻新重建时,其违规占据、超占多宅的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目前为了保障农民朋友的住房权益,国家还出台了危房改造政策,侍租举如果农民朋友满足危房改造范围,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农民朋友的房屋出台倒塌之后,可以享受危房改造补偿,并且根据家庭贫困程度以及危房程度给予相应的建房补偿,最高能够享受到5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偿款!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的房子,塌陷之后闲置宅基地长达两年以上就会被收回,但是在进行拆迁的时候,可能会进行补偿,但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倒塌的房屋拆迁怎么算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梁誉察权。
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
坍塌农宅能否得到征地拆迁补偿?
问:我1980年退伍后回家务农,1986年外出打工,现仍为农村户口。我有一老宅在村里,1989年因火灾被毁,只剩下断墙。现在,我已在外地购买商品房,村里也未收回我的宅基地,只是一直没有维修重建。现在拆迁征地涉及到我的老宅,请问我能否享有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
答:你现在外地购买了商品房,但你户口没有迁移到城市,你的身份仍然是农村村民。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橡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一农村的宅基地上附着物只剩虚猜残墙断壁,超过二十年没有使用,你的附着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村委会至今没有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你仍然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现在拆迁征地,你可以与其他村民一样享受相关的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