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继承房产如何分割
- 2、房子继承怎么分割
- 3、继承房产分割如何办理
- 4、继承的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继承房产如何分割
一、液蚂答继承房产分割办法
(1)有遗嘱的,按照有效遗嘱继承;
(2)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亲的子女(不包括无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亲的父母;
(3)以上继承人继承财产比例一般均等;
二、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物迟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闹慧、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子继承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明确房产只给一辩羡方继承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遗嘱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给一方的,不分割。
房产继承的分割方式如下:
1、房产继承时,首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是否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
2、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桥枯分割房产;
3、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产,原则上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房产份额。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产继承敏灶洞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继承房产分割如何办理
继承房产分割 的办理: 1、先到被继承人 户籍所在地 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再携带身份证、遗嘱或者 房产分配协议 和被继承房产的证明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 不动产登记 中心申请变更登记。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其是不毁前动产,一般采取折价补偿和共有两种分割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核余大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改竖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的共有房产怎么分割?
折价补偿方法
共有方法
如果分割房屋遗产的方法在客观上可行,且不袭稿损害房屋的效用,不影响生产、生活, 可以分割处理。对于不宜分割的房屋,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折价补偿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所有。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应尽量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共配宴有的方法并没有彻底解决纠纷,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时,采取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拍卖孝: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