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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2、确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3、确定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是否和产权证一样?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4、双方是否履行二手房的程序?
关于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5、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6、明确付款方式。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二手房出售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买卖手续:1、当事人需要对买卖的房屋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2、当事人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和过户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登记;3、房产登记机构对当事人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二手房出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手房房屋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一般是区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出售2)、二手房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需与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3)、二手房如果仍用于居住的,虽不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要缴纳土地交易金。
二手房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过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二手房房屋所有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需要人民政府批准出售;
2、二手房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要和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3、二手房如果仍用于居住的,虽然不用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要交土地收益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