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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子如何买卖
二手房是越来越多的可以进行够买,但是很多人又不知道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到底可不可以进行买卖,如果不了解的话就很容易出现错误。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一下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子如何买卖。
1、比如像一些刚交了首付款,这种房子是从来没有办按揭这种情况,那么在房屋买卖的双方也是可以直接去到开发商那里进行办理一个合同的转让,但是要注意一定要跟开发商商量好来才行,买方要重新签订另外一份合同就可以了,这个时候就可以将老的购房合同及时收回就可以了。然后房屋买方这个时候只要房子的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就可以了。
2、如果是还在房贷,这边说就是交房方式一: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是可以直接更名的,卖方就可以将银行的贷款还清,卖方这个时候也是可以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开发商这个时候也就是要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就可以了,注销完成后这个还是由买方和开发商需要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行,然后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才行。
3、双方约定这个情况下就要等房产证下来以后才可以进行再过户,在过户时候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在将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双方一定要将这个房产进行一个详细的了解才行,这样才能明确房产证何时能拿到,同时才能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比如说像房价有波动时,买卖双方这个时候也就是可以按照约定违约金标准,这样才可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出现违约现象。
总结:关于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子如何买卖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以上说到三点,要知道不同性质的二手房买卖手续也是有所区别的。
买二手房无证如何交易
建议不要购买没有 房产证 的 二手房 ,没办法办理过户,且容易造成纠纷。 因此需要补 办房产证 再进行买卖交易,流程如下: 第一,买方选定二手房之后,买卖双方就要进行信息沟通了。 第二,如果第一步没有问题,就可以进行签约了。 第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第四,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第五,缴纳税费。 第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 房屋所有权 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第七,如果 买房 人无法全款买房,就将进入最重要的贷款环节了。 第八,买房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至此,交易流程正式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 以出让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 权属有争议的;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 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怎么交易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允许交易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怎么交易
法律主观:
二手房没有房产证是不允许交易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