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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曙“房票政策”发布!可用于购买新房、二手房、安置房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印发《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房屋征迁安置渠道,及时满足被征迁家庭的安居需求,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我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征收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房屋征迁房票安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项目:
1.海曙区行政区域内列入年度征收拆迁实施计划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上的住宅征迁项目。
2.国有土地上老旧房,以单幢房屋为单位,在单幢房屋所有被收购人100%签约为生效条件,启动房票安置;若未达到100%签约,则该幢房屋收购不生效,房票安置终止。
3.已列入城中村改造5年规划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向房屋所有权人初步意愿征询达92%的,由村、镇(乡)街道两级申请后研究确定。协议签订达100%的安置协议生效。
4.列入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项目。
5.其他根据实际需要列入的项目。
上述适用范围内的项目,需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后,按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
房票是征收(拆迁)部门对被征迁住房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向被征迁人出具的记载被征迁人名称、票面金额、使用区域、受让人名称、兑付日期、票面利率、兑付须知等内容的电子及书面凭证。房票记载的被征迁人、受让人统称为“房票记载人”。全区范围内房票标准统一。
第四条
房票票面金额原则上不小于50万元/张。单套小面积的被征收(拆迁)房屋房票补偿安置不足50万元的,可按实际补偿金额出具一张房票。
第五条
房票票面金额是被征收(拆迁、收购)人房屋价值补偿和相关补助、奖励金额合计后的总金额,分别参照《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碶街道辖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的货币补偿标准确定,其中一次性补偿搬迁费(搬家补贴费)及临时安置费(临时过渡补贴费)由被征收人领取货币,不计入票面金额。
第六条
房票只能用于购房且通过购房进行实名转让。
房票记载人已亡故的,合法继承人凭法院文书或公证书,可以向出票部门申请办理房票更名手续,但兑付期限不变。
第七条
房票转让不得超过2次,第2次更名的房票记载人,不得使用房票购买住房和再转让。房票转让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不得再次转让。
第八条
房票记载人持房票可以在海曙区范围内购买以下住宅房屋。
1.购买商品住宅。房票可以用于支付商品住宅购房款(含首付款)。房票的支付价格包括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符合购房条件的房票记载人以房票方式结算房款。
2.购买二手住宅。房票可以用于结算二手住宅购房款(含首付款)。房票的支付价格包括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买卖双方可以自愿协商确定。房票记载人、售房人应当在房票出具部门办理房票更名手续。
3.购买政府建设的安置房。房票可以用于结算购买政府建设的安置房的房款。房票的支付价格包括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
第九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原则上1套被征收房屋出具房票不得超过2张。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房票安置,根据被拆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允许出具一张房票,若有剩余不足50平方米,还可出具一张房票。
一张房票仅可购买一套房屋,票面金额不足支付购房款的,由房票使用人自行补足。
第十条
房票自出票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第十一条
主要包括购房奖励和税收优惠。
1.购房奖励。被征收(或拆迁、收购)人持房票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及政府建设的安置房的,另给予房屋价值补偿部分6%的购房奖励。
本项奖励适用条件为,被征收(或拆迁、收购)人持房票购买海曙区内住宅总金额达到:房票票面金额、截止购买日利息加上购房奖励总金额的90%(不含)以上。购买上述房屋总金额未达到本条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已购房屋金额占总金额的比例同比例支付本项奖励金额。
2.税收优惠。被征收(或拆迁、收购)人持房票购买住宅的,可以凭征收(或拆迁、收购)安置协议享受有关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房票受让人不能享受征收(或拆迁、收购)安置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第十二条
房票的兑付金额包括票面金额、截止兑付申请日的利息以及购房奖励。
房票记载人持房票可以向房票出具部门委托代付的银行申请到期兑付或者按照兑付规则申请提前兑付。银行应当根据兑付规则在收到房票兑付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向房票记载人支付确定的金额。房票的利息按票面金额计算,利率标准为月利率1.8‰。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兑付时,房票所购商品房项目仍处于预售资金监管期内的,银行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兑付资金直接划入相应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超过兑付期限的,取消购房资格和购房奖励,一年内按月利率1.8‰结算利息,逾期部分不计利息。
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
第十三条
房票兑付所需资金应由房票出具部门根据与银行的委托协议按时足额到位,设立资金专户管理,实施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设立房票购房房源超市,组织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商品房预现售项目、二手住宅房源、存量安置房源入驻房源超市。
持房票在房源超市购买商品住宅及存量安置房的,享受优于市场购房的价格优惠。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凭房票购买二手住宅的购房人适当减免中介费用。
第十五条
建设开发房票管理结算业务平台,建立完善业务操作规则,实现与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业务数据互联互通。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试点推行,具体实施项目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后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拆迁拿房票,再买房不满2年,能省增值税吗?
商品房不满2年税费是多少?
不满两年的房子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和个税。
我们以面积80平米,网签价格200万,原价格为160万的普通住宅(按首套房三成首付,贷款20年)为例,教大家计算税费。
①增值税为全额征收,税额=[200万/(1+5%)]×5.6%=10.67万。
②契税为全额征收,由于是90平米以下,税率为1%,税额=(200万-已征收的增值税)×1%=1.89万。
③个税=(200万-原价格-原来契税-200万×10%-贷款利息-此次增值税)×20%=1.54万。
二手商品房交易流程是怎样?
1、二手房的交易需要进行交易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卖方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及其他证件,买方则需要初步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以及整体现状。如果买方同意购买房屋,买卖双方则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方支付给卖方首付款,并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2、签订贷款合同。买方提供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给银行,若贷款银行经审查合格,便会同买方订立抵押贷款合同。
3、二手房的交易缴税过户。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并按规定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等税费。管理部门接受申请,查验有关证件,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不符合的将被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拆迁拿房票是坑
有风险,房票安置,实际上是各地政府制定的用于安置补偿的一种灵活方式,国家并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所以,房票安置还是需要考虑当地情况,因地制宜,从保护拆迁人的角度出发谨慎使用
房票本指业主购买房子时所产生的一切票据,包括购房发票、完税证等。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票”一般是指一种可以折抵购买房屋时的货币金额或者用于置换一定安置房的票面凭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
而房票是被征收人选择调换产权安置后,因市、县政府没有提供产权安置房,而是给予被征收人向社会购买安置房的权利所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安置补偿方式。被征收人拿到房票后,可以到指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购买房屋,房地产企业根据购买的房屋价格与房票载明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补偿价值的差额进行结算,若购买的房屋价格高于房票价值,则可由购买者补充;若房屋的价格小于房票的价值,则剩余的房票价值仍可以结算成现金。
拆迁房票买房注意事项
1.房票购买备案商品住宅、商业用房和政府允许出售的剩余安置房屋时,需要提供:房票补偿协议、房票、房票所有人身份证明、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票付款指定书;
2.房票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房票补偿协议、房票、房票所有人身份证明、房地产转让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