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拆迁如何分配
- 2、省项目拆迁按照什么划分
- 3、拆迁房分户是怎么分的
- 4、拆迁怎么分房子
拆迁如何分配
一是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省项目拆迁按照什么划分
省级项目拆迁一般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划分:
一、按照拆迁类型划分:
1、强制拆迁:指当地政府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拆迁户搬离原居住地的类型;
2、自愿拆迁:指受影响户自愿搬迁,其房屋或土地不受政府强制拆迁的类型;
3、安置拆迁:指拆迁户搬离原居住地,到指定的安置地址居住的拆迁类型;
4、拆迁安置联合拆迁:指拆迁户自愿搬迁,政府提供安置地址,并作出一定补偿的拆迁类型;
二、按照拆迁范围划分:
1、小规模拆迁:指影响范围小、规模较小的拆迁;
2、中规模拆迁:指影响范围中等大小,规模一般的拆迁;
3、大规模拆迁:指影响范围大,规模较大的拆迁;
三、按照拆迁政策划分:
1、政府补偿拆迁:指拆迁户搬离原居住地,政府按照拆迁补偿标准,对受影响户进行补偿的拆迁;
2、政府拆迁补助:指政府提供一定的拆迁资金,帮助受影响户搬迁的拆迁;
3、社会救助拆迁: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帮助受影响户进行拆迁的拆迁;
4、民间拆迁:指受影响户与当地政府之间,由双方自愿签订拆迁协议,由受影响户自行进行拆迁的拆迁。
拆迁房分户是怎么分的
拆迁分房子是根据拆迁地安置的情况确定的,属于回迁安置的,在原居住地附近安置分房子,属于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点拆迁分房子。异地安置房屋与原地址有差价的,需要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怎么分房子
拆迁分房的方法:根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