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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还款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公积金还款有月冲和年冲的方式可选择。
1、公积金还款月冲办理: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签订月冲还款的需求,每月银行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
2、公积金还款年冲办理:贷款人可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还款月冲和年冲只能二选一。如果公积金帐户的余额较多,剩余贷款全部为商业性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余额很小,或全部为纯公积金贷款,采用“年冲”较为有利。因为“年冲”可利用公积金帐户的资金冲还贷款的本金,在资金较多的情况下,归还贷款本金就多,这样可以减少贷款的利息支出。但是,在商业性贷款余额和公积金贷款余额均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年冲”不一定合理。因为公积金冲还贷的顺序是先冲还公积金贷款再冲还商业性贷款,在公积金贷款余额较大的情况下,公积金资金可能全部冲还了公积金贷款,如此借款人就无法享受公积金的优惠贷款利率。如果客户的公积金帐户余额不多,采用“月冲”更好一些。因为公积金帐户资金余额较少,若采用“年冲”,所能冲还的贷款本金也较少,利息减少的幅度并不明显。同时,建议客户可以在选择该种还款方式的同时,缩短商业性贷款年限,这样可以使商业性贷款的月还款最大化,从而尽可能利用公积金帐户中的资金,更多归还高利率的商业性贷款,减少利息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公积金还大额需要什么手续
大额还款和提取公积金没什么关系。只要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之一,都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发展: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公积金还大额预约时间特别长怎么办
公积金还大额预约时间特别长可以去线下办理,线下办理可以更快完成,公积金贷款可以大额还款,因为公积金可以提前还部分贷款以及一次还完,但每次还款数额应该不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额。只要正常还贷12期(一年)之后,就可以申请提前或者一次性还款,且不产生罚息。由于公积金贷款各地方政策皆有不同,所以提前还款之前先询问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