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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龙门悦府买房交团购费靠谱吗
蚌埠龙门悦府买房交团购费不靠谱。所谓团购费一般在购房者的眼里理解就是购房者为了参加团购活动,享受优惠房价而支付的费用,这个费用是享受团购服务的对价,但其实本质上却演变成了开发商和销售商联合实施的套路。
买房团购费是合法的吗?
买房团购费是合法的。
法律分析
所谓购房团购,规范的说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主要是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主要是得到了实惠,属于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目前,房地产团购主要是以网络公司或专门的房地产营销公司为平台结构订立团购协议的模式。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该《团购协议》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该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或者单位签订的《团购协议》不具备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主要条款,只是普通的购房意向书或约定了其他的内容,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该协议属于有效协议。如果中途需要转让房产,那么不是对房屋的转让,而是对购房资格的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所有房源全部交给电商团购,只要楼盘存有未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确保不参加团购的购房者也可以在售楼处购到商品房。不得强迫购房者参加各类团购、网购活动。房地产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时,应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房源,合理确定团购规模,不得无限制发展团购会员,以免造成市场混乱。”可见,在对房地产团购费的性质认识趋于一致的情况下,监管部门以规范性文件的性质最终承认了企业可以收取团购费,只是表明了不得因此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买房团购费可以开在全款发票里面吗
不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用户买房团购费不计入总房款,也不写入购房合同,只能开出收据,所以是不可以开在全款发票里面的,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