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海南二手房限购细则
- 2、海南本地户口购房政策
- 3、海南限购政策2022最新细则
- 4、海南购房限购最新政策
- 5、海南买房限购政策2020
海南二手房限购细则
海南二手住宅类房产是限购的,如果是商业类型的就不限购,具体介绍如下:1、房屋按购买性质分两大类。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就是我们说的新盘。存量房就是二手房。2、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3、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4、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海南本地户口购房政策
海南本地的购房政策如下:1、海南宣布房地产调控升级,实施全域限购,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新增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此前已实施限购区域则需要提供60个月。2、根据海南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海南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的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3、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海南限购政策2022最新细则
限购:非海南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在海南购买一套房产;限贷:银行停止放款,多数开发商不接受按揭,只能一次性或者分期。一线海景项目将大幅度压缩,越来越少;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四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域开发商品房项目;特色小镇、美丽乡村不得批准新建商品住宅,圈地开发不在盛行;产权式酒店项目停止报建审批。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批准预售,开发商压力倍增,中小房企将难以生存;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00平米的商品住宅,小户型越来越少,在海南买房的门槛将会进一步提高。实行商品住宅年度建设指导性计划管理、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海岸带可开发的一线土地、新批填海土地严禁用于开发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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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购房限购最新政策
一套房首付30%其余可按揭;
第二套房按各市县、各银行规定执行。
如海口市规定,首套房已结清的首付40%,未结清的70%;三亚市一律50%。
非海南户籍: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城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第三类其他市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就是说,如果户籍在外省,又没有长期在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这四个市县工作和生活,那么在海南购房就不能考虑这四个地方了。
其他市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购买一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如果在海口、三亚、琼海的限购区域内买房,需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海南买房限购政策2020
1.海南户籍:
第一套房首付30%,其余可按揭;第二套房按各市县、各银行规定执行。如海口市规定,首套房已结清的首付40%,未结清的70%;三亚市一律50%。
2.非海南户籍:
(1)第一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城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2)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3)第三类其他市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法律依据
《海南省房地产政策新闻发布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规定 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并规定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