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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买房新政策2022
2022年长沙买房新政策:
1、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和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2、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家庭首套商品住房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满4年的,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家庭第2套商品住房。
3、长沙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4、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5、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6、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7、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长沙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长沙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如下:
1、自然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明的有效合法证明;
2、支付首次购房;
3、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有支付和支付利息的能力;
4、申请购房者时不得低于自有资金购买价格的百分之20;
5、借款人同意将购买的房屋及其股权作为抵押品;
6、购买的二手房产权清晰,符合政府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要求;
7、购买的房屋不在拆迁通知范围内。
办理房产证流程:
1、鉴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交费。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长沙买房的条件是什么?要详细。
一、在本市购买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二、本通知施行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住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三、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四、在本市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五、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
扩展资料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 长沙市认定的A、B、C、D类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房申请表;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三)长沙人才绿卡。
第三条 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购房申请表;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三)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
(四)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
第四条 购买新建商品房(含期、现房)申请流程:
(一)拟购房人向商品房开发企业填报《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申请表》,提交相关情况材料。开发企业须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在留存的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加盖公章。
对提交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开发企业应通过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在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已查询证书属实”并加盖公章。开发企业审核后在网签系统中录入拟购房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到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二)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购房资格。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申请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网签合同;
(三)开发企业提交《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和相关情况材料,办理商品住房预(销)售合同备案。
第五条 购买存量房申请流程:
(一)买卖双方到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各网点处填写《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申请表》,提交相关情况材料。市住建委(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存量房网签系统中录入购房人相关信息;
(二)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购房资格;
(三)买卖双方凭《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书》、网签合同和其它房屋交易资料办理缴税、登记等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健康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