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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落户2021新政策
1、全面取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现有户籍准入政策中的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
2、实施全市范围内统一的积分落户政策,将原本仅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积分入医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
3、将“经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纳入合法稳定住所范围,使该部分租赁房屋人员也能申请参加积分落户;同时,取消积分落户关于住房最低面积要求。
苏州市购房政策2021
2021年苏州市的购房政策有: 1.非苏州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宅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2.苏州户籍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暂时无法购买第4套住宅;
3.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条 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苏州户口落户新政策2021
2021年苏州户口落户的新政策为:
(1)人才落户
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流程快、条件低。本科可以直接落户;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技能人才根据相应条件落户。
(2)积分落户(租房落户)
申请积分管理,同时可以申请积分落户。积分落户常年可以申请,一年出一次落户名单。根据积分分值排名确定落户人数。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参加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取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人员,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十条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参加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取得积分落户准入资格的人员,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