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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购房落户新政策
天津买房落户政策
一、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限购政策
天津暂停外地人购买滨海新区除外的商品房及二手住房。
1、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
二、天津非本市户籍买房政策
1、提供在天津市3年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2、补缴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不能成为购房有效凭证。
三、天津本市户籍买房限购政策
天津本市户籍家庭不限购,但限贷,每个家庭或个人限贷2套住房,2套以上住房不得贷款购买住房。
四、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抑制房地产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2、深化差别化住房信贷
为保障本市居民和外地在津工作人群合理住房需求,打击利用金融杠杆进行住房投机炒作,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措施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发布实施。相关部门应为贷款银行提供借款人家庭户籍、住房、婚姻状况等信息的查询便利。
3、加大住宅用地供应
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源头调控作用,加大住宅开发用地供应量,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施工上市,平衡市场供需。对市场预期较高、可能产生高价地的新出让住宅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限地价竞棚改安置房”等措施,控制地价,稳定房价市场预期。
4、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合理定价,并据实进行价格申报。对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不具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条件的,暂不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5、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
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确保新建商品住房及时上市销售,对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手续的,要在2017年6月1日前申请办理销售许可手续;对未及时办理的,在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并由市国土房管局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违约行为整改完毕前,不得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名义在本市参与土地竞买。
6、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及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首付贷”及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行为。要加大联合惩治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网签、行政处罚、停止开展金融担保合作、限制参与土地竞买等措施严肃处理。
五、购房落户政策
是指凡一次性或分期在指定区域区购买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的成套商品房,购房人或其家人迁入购房地,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施行购房入户政策的城市政府,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也有部分专家对该政策是否能广泛推行持谨慎的态度。
天津买房落户条件2021年新规?
天津已经取消购房落户。天津落户政策分为:人才引进落户和积分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有五种类型: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积分落户:2021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不设总量限制,每一期将根据最低积分落户分值线,确定拟落户名单。
天津买房落户有哪些政策
天津积分落户房产一项,由国土资源局和公安局联合审查,国土资源局审查你的房子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能不能加上40分的基础分。公安机关审查该房子是否已经备案或者有房本,如果符合要求可以加上相应的地区分,而且准予落天津居民户口;反之,则不能加地区分,落天津集体户口。下面展开说明几种情况:
1、如果是东丽区的房子而且房本已经到手了,可以加45分。
2、如果是期房,那么只能加40分,不能加5分落户地区的分数。那么你只能落天津集体户口。
3、如果是现房,房本没到手,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去附近的公安机关问问,房子是否在公安机关备案,如果告诉你已经备案了,那么除了能加房子40分以外,还可以加5分的地区分数。这种情况就算你房本没到手,也可以把户口直接落在房子上。
4、但如果公安机关告诉你,房子没备案,那么你只能加40分的房子分,地区分加不上,落集体户口。
落集体户口也没关系,等房本下来以后,再从集体户口迁出到房子上就可以了。
所以说,有条件最好先买房子,才有资格以天津积分落户或者人才引进形式落户。
天津买房能直接落户吗
天津买房是不可以直接落户的,需要达到一定积分才可以落户,而在天津买房是可以作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入户受理点申报积分入户;用人单位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由居住证持有人本人申报。需要落户在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
扩展资料: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市人力社保局于每年6月、12月,依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期积分入户分值线和入户指标,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公安局出具准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
同时,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将积分入户人员信息发送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发放至申请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对落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在下一申请期确定的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前,向市人力社保局反馈上一期落户人员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外地人天津买房资格最新政策
天津买房落户政策包括:只有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在天津市缴纳两年社保的人员,才能在天津地区购买商品房,并在天津市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试行《非常住居民居住证管理办法》,取消现行暂住证。其余在本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职工,可以不受年龄限制在天津落户。
《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1、规范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职工申请将本市行政区域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的,转入前应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且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2、规范购买私产住房提取时限。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
3、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规定。将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项提取规定统一调整为,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账户封存调整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规定;
4、职工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部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天津买房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2022天津户口落户政策如下: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天津市投资办企业。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天津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天津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天津户口落户注意事项
1、积分情况定期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可以自行查阅。
2、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本人对公布的积分分值及其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期间内通过申请渠道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调整或者不予调整的处理,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告知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天津户籍出新政 租房也能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