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陷阱
- 2、买房子签合同的陷阱有哪些?
- 3、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哪些
- 4、涨知识:购房合同容易出现的五种陷阱!
- 5、签订购房合同要谨慎哪些陷阱
- 6、我们在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陷阱
一、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 要注意什么陷阱 商品房 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 购房 人掉进陷阱。 (一)订购金陷阱 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 定金 ,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这个房子的情况,在与购房人制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 时,就向购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签订认购书中明确写明认购金在签约不成时不予退还。 (二)约定 房屋贷款 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 有些房产项目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不能办理 公积金贷款 ,就在合同中做这样的约定,使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三) 合同违约 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 如 延期交房 ,按合同规定可以 退房 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阱。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四)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 根据规定,如果房屋面积绝对值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人就有权退房,但实际情况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购房人的约定,购房人很难索赔。由于面积缩水的数额很大,计算的依据透明度也差,同时造成了面积争议引起的投诉也逐年在递增。 (五)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 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二、卖方不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目前在 二手房买卖 市场上,因为房源少需求量大,供应量与需求量的大约比例是1:3至1:5,因此处于绝对的卖方市场,基于市场行情,有些售房人不想受到很多束缚,因此不同意签订过细的或者对自己有约束的协议内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当事人 双方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一方提出的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购买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售房人无论如何都不同意签订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内容或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细化,或者不同意购房人更改售房人自己拟定的补充协议,那就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遇到这种情况,有些是售房人意气用事,购房人可以与售房人心平气和地谈,说明利害关系,但也有些售房人所售的房屋本身存在问题,没有将对购房人不利的信息如实告知购房人,恰恰购房人在细节当中谈及此事,并要求将此内容加入合同。 因此售房人不同意购房人的请求,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必须判断购买此房的风险,决定是否放弃购买该房屋,如果购房人判断没有风险,也可以让步,接受售房人的方案或协商内容。 平常老百姓 买房 都会花去一大笔积蓄,甚至要偿还二十多年的 按揭贷款 才能如愿买到房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买房时,因为心切或者缺乏相关 法律知识 ,而没有注意到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条款中的陷阱,使自己遭受重大损失甚至状告法庭也只能吃哑巴亏。所以,在买房过程中,请 律师 帮忙处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等事项是一个明智之举。
买房子签合同的陷阱有哪些?
买房子签合同的陷阱有:
1、很多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2、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材料”等这样的字眼,这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最短时间究竟是多短?我们不知道,所以应当约定好具体的时间。最好又是怎么个好法,应当在购房合同中写详细,比如具体的品牌。
3、房地产开发对于资金的要求非常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4、在一些开发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这显然是不公平条款,假如买家已经支付95%的价款,只剩5%的价款逾期未付,如果开发商以此为由,没收其已付95%的价款,显然对买房者来说不公平。
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陷阱有哪些 1、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 法律常识 ,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 法人代表 ,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 合同无效 的问题。 2、开发商的补充协议不对等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 3、使用语意含糊的字眼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 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 算最好的?其实购房者对这些并不能清楚地确定。 4、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 房地产开发对资金的要求很高,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 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1、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争取把广告内容在合同中标明,或者把广告资料作为合同附件,以便更明确合同内容; 2、遇到虚假广告要及时投诉维权,如遇到虚假广告,消费者要保留相关 证据 ,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厅等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对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和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房地产业,可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年检中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等级,工商管理部门也要依法对其予以查处。 不少无良开发商故意虚假宣传,与房屋测量机构相互勾结,在面积中玩“猫腻”,耍各种各样的花招。购房者对开发商不明底细,很容易被坑害,掉入房屋买卖合同的陷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购房者除了要多了解国家政策,还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能兑现的补偿条件。如果有条件,尽量请 律师 协助签订,避免发生纠纷。
涨知识:购房合同容易出现的五种陷阱!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的权利凭证,出现问题时一切也以合同约定为准。的购房者都应该对购房合同予以重视。以下五种陷阱是购房者常遇到的,希望各位买房时能避免中招。
一、注意购房合同中的空白部分
购房合同中有不少空白条款,这些空白是为了给双方留出自行约定的空间。现在合同正本都是制式合同,空白部分如果不填写也应该划去,避免被开发商动手脚。
二、注意补充协议的公平性
补充协议在方便购房者的同时也方面了开发商,一些在购房合同中无法约定的条款会在补充协议里写上。但现在补充协议也基本上是开发商说了算,他们有可能附上一些权利不对称的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金设置为月万分之几,而购房者违约金则变成日万分之几。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违约成本是开发商的30倍。
双方权利和义务必须是对等、公平的才行。
三、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
合同违约有时候在所难免,但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不能忽视。违约发生时,法院认定责任和赔偿数额的首要依据就是购房合同。常见的有:哪些情况可以退房、哪些情形可以返还定金、哪些情况必须双倍赔偿或没收定金等。
四、交房相关
涉及到交房的主要有两方面分别是交房标准和交房时间。交房标准毛坯房来说要相对简单点,而精装房则相对复杂,精装房很难检查非可视项目,还有装修建材缩水、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将精装修的各种建材写清楚,收房时一一核查。
而交房时间,则是购房者留给开发商的后期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其逾期理由是否成立是索赔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五、前期物业管理
一般开发商都会委托一家物业公司来协助完成交房和入住事宜。不过开发商所承诺的由业主大会来决定更换或续聘物业公司基本上形同虚设。不管物业服务水平如何,基本上很难更换,这是一种变相垄断。
总之,签合同是个很复杂的过程,是新房合同文本有很多页,购房者每一页都要签字(以证明你看过这一页),这是开发商免责的一种方式,签字就代表认同,主动权就交出去了。所以购房者签字时要仔细推敲条款,避免日后陷入被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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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要谨慎哪些陷阱
签订购房合同要谨慎的陷阱如下:1、开发商手续不全;2、权利义务不对等;3、空白条款藏玄机;4、交房日期不明确。【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我们在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8个点
第一:确认出卖人信息
第二:查验开发商五证
第三:确认房屋用地类型
第四:明确公摊面积
第五:关于房产证,可约定办理房产证期限及逾期责任。
第六 :关于房屋的坐落位置
第七:关于书面通知
第八: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签购房合同时应该避免哪些陷阱:
1、别被《商品房认购书》套牢
2、定金陷阱
3、“没收”条款陷阱(“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订金”、“诚意金”或是“预订款”)
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1.开发商的土地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