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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二手房交易 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法律规定,购买 二手房 是需要缴税的,而关于税费的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此外,购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呢,应该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呢?下面为您具体阐明。 一、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 1、已取得《 房屋所有权 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 房屋产权人 的所有权凭证,所以 购房 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审查出售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禁止转让。因此,购买二手房的首要条件就是看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根据 合同法 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为保护购房行为,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共有人在 房产证 书上面并没有显示,比如说家庭共有的房屋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往往显示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根据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时,应核实拟购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应核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认可。 否则,承租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确认该 房屋买卖合同 无效。 北京 房产 律师 网点评:根据最新的 物权法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已经取消。 4、房屋未设立 抵押权 根据 担保法 和城市 房屋抵押 管理办法的规定, 抵押 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依据上述规定,购买二手房应审查拟购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根据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所以,审查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可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记载。 5、与产权单位不存在限制出售约定 根据《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人与产权单位在已购公有住房 买卖合同 中约定限制出售条件的,按合同约定处理。依据上述规定,购买已购公有住房时,应审查出售人与产权单位的 购房合同 有无限制出售条款。 6、 经济适用房 屋已使用一定年限 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另按北京市《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北京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需住满五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上面提到的居住满五年的起始日期,以交纳 契税 时取得期限按交缴纳契税后完税凭证记载的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日期起计算为准。 二、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 1、进入 二手房买卖 中介服务场所不要马上签二手房中介 服务合同 。 卖房人或者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该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急于签字,谨防掉入合同霸王条款陷阱。一些二手房买卖中介惯用的伎俩是,消费者进门就递上格式合同,不容你看清楚就催促你签字。 2、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 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最低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3、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了中介服务费后,就应该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加收金额,还必须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发票给消费者。 综上,是关于“买二手房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怎样防止二手房中介乱收费”的有关材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有为数不少的中介利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损害消费者利益,尽管我国的法律对此进行了一定的监管,但乱收费等现象仍屡禁不止。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找中介时应注意相关事项,也应注意所签订的 中介合同 的条款,尽量防止中介乱收费的现象出现,但如果实在没防止这一现象,最好携带中介合同去咨询专业的律师,看如何更好的维护您的权利。
二手房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过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二手房房屋所有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需要人民政府批准出售;
2、二手房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要和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3、二手房如果仍用于居住的,虽然不用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要交土地收益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二手房也要满两年才能卖吗
法律分析:不用。二手房不满两年也是可以进行出售的,只要房子有不动产的证明就可以卖,这和满两年的房产出售的差别主要是在于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同。不满两年的房产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增值部分的百分之五点六,而且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最后成交价的百分之一,反观满两年的房产,这些费用是可以免征的。在出售房产之前要准备好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以及其它合法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九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二手房出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手房房屋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一般是区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出售2)、二手房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需与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3)、二手房如果仍用于居住的,虽不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要缴纳土地交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