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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建局:将发布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 不得炒作“学区房”
7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同时,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
此外,通知还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西安发布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7月8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全文如下:
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落实《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20号)有关规定,促进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区为单位,充分参考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评估价格等因素,经调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不得以“学区房”“学位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不得诱导小区业主参与哄抬房价。
三、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环节的有关机构要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引导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稳定市场预期。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要对已挂牌房源开展自查,下架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各区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对辖区房源挂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于不按规定执行的,抄报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
西安发布第二批二手房成交参考价
10月13日,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第二批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涉及103个小区。成交参考价格最贵的是位于高新区每平方米25838元的天地源枫林意树小区;价格最低的是位于灞桥区的普华浅水湾小区,每平方米12008元。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对澎湃新闻表示,自今年7月西安出台二手住宅参考价机制以来,二手房市场热度有所回落,市场均价自7月起连续3个月下滑,但价格降幅较小,二手房市场均价仍然表现平稳。此次发布第二批二手住房参考价,一方面由于首批二手住房参考价确实起到一定作用,但部分热门板块、热门小区仍存在价格虚高现象,调控区域需持续扩围,促使虚高房源下架,进一步促进房价维持稳定。另一方面,这有利于提升二手房市场信息的透明度,给房屋交易双方一个较合理的参考依据,稳定市场预期,同时减少投机炒房行为的发生。
来自诸葛找房的数据显示,西安7月、8月、9月的二手住宅市场每平方米均价分别为15435元、15406元及15316元。
三个月前的7月9日,西安公布了首批102个小区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参考价格区间在8894元/平方米~23755元/平方米。
中原地产在总结西安7月楼市的月报中指出,二手房指导价出台后,原有“一二手价差”被抑制,降低投机客的市场预期,而二手房源的减少促使刚需客户涌向新房市场;二手房出让受阻,流动性减弱,“卖一买一”的改善客需求被抑制。此后,中原地产9月9日发布的8月月报显示,二手房指导价出台近两个月,成交价格两连跌,8月二手房量价齐跌,二手房占新房比62%,创年内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