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淘宝店铺C店要怎样才能升级为企业店铺,
- 2、已售罄的楼 怎么会屡屡冒出最后一套房源
- 3、云南适合养老吗?
- 4、亚运会以后杭州房子还会涨吗
- 5、一个人在这公寓住两年多了,和房东关系不错,想搬走别的公寓住,这房子虽然便宜两百多但是夏天住太闷?
- 6、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淘宝店铺C店要怎样才能升级为企业店铺,
1、进入淘宝卖家中心,点击客户服务旁边的小箭头,再点店铺升级
2、按照提示提交材料后,会显示审核结果,然后提交升级费用。
3、缴费之后,申请更换成企业支付宝,然后点击提交。
4、一般审核时间是48个小时,公示时间是一个月。公示之后,店铺就会有展示“企”字。
扩展资料
目前除部分一级类目暂不支持店铺升级外,其余都可以进行升级。淘宝店铺转让服务商易佰店了解到,暂不支持升级的一级类目明细如下:
特价酒店/特色客栈/公寓旅馆、保险分销、tp服务商大类、房产/租房/新房/二手房/委托服务、其他、新车/二手车、众筹、理财、司法拍卖拍品专用、资产、教育培训、保险、整车(经销商)、医疗及健康服务、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淘宝专用)、阿里健康送药服务。
电商是不可逃避纳税的的,只是早晚的事情。不是说你是个人店铺就不用纳税,主要是看经营规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官网-店铺经营主体变更的流程有哪些步骤?
已售罄的楼 怎么会屡屡冒出最后一套房源
刚刚过去的3月,杭州楼市很闹猛,二手房以16479套的月成交量创历史纪录,一手商品房成交量也创下近6个月来的新高。“不找关系买不到房子”,是限购新政出台前的楼市标签,“落位”则是近期的楼市流行语。
虽有很多优质楼盘确实遭市场热捧,但也有购房者怀疑,市面上有些楼盘实际销售情况并不像声称的那么热销,只是借3月这股东风制造“内定售罄”假象,让购房者产生“抢房”心理。读者徐先生说自己就遭遇了这样一次买房经历。
已“售罄”的1号楼
屡屡冒出“最后一套房子”
徐先生的外甥女一直想买套房子自住,徐先生认为未来科技城板块前景不错,推荐外甥女可以考虑那一带。3月18日,徐先生陪外甥女去未来科技城一带看房子,路过一个精装修酒店式公寓“杭州未来广场”售楼部,便顺道进去看看。
在项目售楼部,徐先生发现现场人挺多的,负责接待的刘姓售楼员很热情地向徐先生一行介绍项目的概况:这次推出的主要是4号楼,还有少量房源可售。前面开盘的几期房源都已经卖光了。
徐先生提议想去楼盘现场看看。于是刘姓销售员带着徐先生一行到不远处的楼盘工地,现场附近就是省委党校、海创园,地段不错。等到一行人回到售楼部洽谈,说起房价,“售楼员突然神秘兮兮地凑近我耳朵,小声告诉我,4号楼是新开的,价格比较贵,他手头有之前售罄的1号楼最后一套房源,是预订的客户退出来的,价格比4号楼便宜些。”售楼员表示,如果徐先生这边能马上付定金的话,他可以向领导请示一下,这最后一套房子可以卖给徐先生他们。
这1号楼最后一套房源位于10楼,朝南,面积50平方米,总价80万元。当天,外甥女就付了2万元定金和3万元团购服务费。
帮外甥女订了一套满意的房子,徐先生忍不住把消息分享到朋友群里,有位宁波的好朋友心动了,表示要过来看看这个楼盘,如果合适的话打算投资一套。
3月24日,宁波朋友赶到杭州看房,徐先生把刘姓售楼员的联系方式给了朋友。很快,徐先生就收到朋友短信:“房子已买好”。第二天两人碰面,徐先生问朋友买了4号楼哪套房源,朋友说是1号楼3楼的房子,总价83万元,“这是1号楼最后一套房源。”
徐先生瞬间有点懵:“不可能!我外甥女当时买到的才是1号楼最后一套房源。”
于是,宁波朋友把买房过程详细描述给徐先生听,原来,同一个售楼员,同一个套路,也是私下里告诉宁波朋友,他手头正好有1号楼最后一套房源,马上下单就可以买到。
徐先生此时感觉自己被骗了。他打开透明售房网一查,这楼盘实际可售房源还有几百套,其中1号楼可售房源也有五六十套。
“这不是虚假销售吗?这样的房子,我们不买了。”徐先生打电话向余杭区房管局和钱江晚报投诉。
房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暂停该楼盘网签端口
杭州未来广场,这个楼盘前身叫“西溪智慧健康谷”。去年10月改名叫“银天金城”,目前在杭州透明售房网上能查到的楼盘名就是这个名字。不过在楼盘工地和项目销售部,目前使用的还是“未来广场”这个名字。开发商是杭州大涵置业有限公司。
4月1日,钱报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部。适逢杭州限购政策再升级,因为不限购,售楼部现场人气挺旺的。销售人员说现在只有3号楼还有房源可售,其他几幢楼都已经售罄。
对于徐先生的投诉,当时负责接待徐先生一行的刘姓售楼员说:“这怎么说呢?我们的房子确实卖得很快,但有些客户因为种种原因预订后又退房,这个情况每个楼盘都有。”为什么相隔一个星期他都正好有已经售罄的1号楼的房源?“这个真的是凑巧,就是有客户正好退了房子。”
那么,为什么两次都是私下里偷偷告诉客户1号楼还有最后一套房源?“售楼处人多嘈杂,私下里告诉他们,会说得清楚些。”刘姓售楼员说。
记者随后联系上该楼盘的销售总监童女士。童女士说,徐先生之前已经向余杭区房管部门投诉,公司已经对当时的销售情况作了调查。
“那天徐先生陪他外甥女过来买房的时候,我们4号楼正在开盘。徐先生他们看中了1号楼,但是因为已经全部被预订了,我们告诉他如果不满意4号楼,可以等下一次开盘再来看看。但徐先生他们说很喜欢1号楼,如果还有房源的话能不能卖给他们。正好1号楼有个之前预订的外地客户因为子女不同意退了房源。几天后他的宁波朋友过来看房,正好有位台州客户因为银行办不出按揭不得不退房。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
童女士说,徐先生表示要退房,并且向余杭区房管部门投诉,公司后来都第一时间处理了。“我们这种酒店式公寓项目追求快周转,客户多就加推。”
截至4月4日,在透明售房网上,银天金城显示还有将近600套可售房源,其中1号楼还有50多套可售房源。“网上显示可售房源那么多,是因为徐先生的投诉导致余杭区房管部门把我们的网签端口停了。”童女士解释说,至于在余杭区房管部门介入调查前,为什么徐先生在透明售房网上查到1号楼还有几十套可售房源,“这是因为网签都有滞后性,一般要7天左右时间。”
余杭区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到徐先生的投诉后,房管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在3月28日上午约谈了未来广场的相关负责人,并暂停该楼盘的网签事宜。“目前我们还在调查中。”
并非所有楼盘都热销
很多其实是借势“逼单”
虽然未来广场涉嫌虚假销售事件还没有定论,不过,在3月楼市的恐慌性抢房潮中,确实有一些楼盘实际销售情况平平,但却通过种种营销手法,让购房者误以为房源紧俏,从而成功“逼单”。
比如很多楼盘,虽然几幢楼都拿出了预售证,但在销售中,却采用“饥饿营销”手法,每次只拿出一个单元的房源,或者某几层的房源,购房者一听“只剩下十几套房子了”,顿时以为该楼盘卖得非常好,产生一种“再不下定金,房子就要被抢光了”的恐慌情绪,从而非理性下单。
有些楼盘,采用每天轰炸式洗脑的营销策略。比如记者一个同事,半个多月前去城北某楼盘时留下了联系电话,结果每天都会接到售楼小姐好几遍短信轰炸,称“号子要没了”。同事跟售楼小姐明说不买了,但售楼小姐依旧打来电话说“现在客户和号子的比例是5∶1了”。“既然那么热销,用得着这么纠结我这个可有可无的客户吗?”同事吐槽。
还有一些楼盘,则通过微信群里通知“要涨价”,以此来逼单。比如城西某楼盘,之前一直对外宣称房子很抢手。不过3月下旬却在客户群里连发消息,声称“3月30日零时起,二期房源将全面涨价,现在就通知目前意向客户,买到就是赚到!时不我待,行动起来!”一位网友说,真想回复这个卖力的销售一句话:“对不起,我只有钱,但没有关系,买不了你们的房子。”
事实上,随着3月29日杭州限购政策升级,楼市的热度将慢慢冷却。到时候,潮水退去,谁是真热卖,谁是裸泳,将一目了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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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适合养老吗?
昆明适合养老。
昆明的四季“一点也不分明”,年均气温15°C左右,最热月份平均气温19℃,最冷月份平均气温8℃。夏天在高海拔的优势下凉爽宜人,冬季看似很冷,不过北部的山脉阻挡了寒冷气流南下,加上冬季是干季,阳光充沛,所以体感温度很高。即便是遇上最冷月1月,也不会持续阴冷,而是在阴天和太阳天之间顺序“播放”,非常适合养老居住。
亚运会以后杭州房子还会涨吗
亚运会以后杭州房子还会涨吗
亚运会以后杭州房子还会涨吗,2015年9月16日,杭州又获得了2022年亚运会主办权,亚运会后房价会不会继续上涨呢?房价上涨更多的是一个货币现象,除此之外,一个城市的房价高低,还取决于当地住房的供应量和需求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民收入和宜居性。
亚运会以后杭州房子还会涨吗1
2015年9月16日,杭州又获得了2022年亚运会主办权,成为继北京和广州之后,中国第三个举办亚运会的城市。杭州亚运还有2年,亚运会后房价会不会继续上涨呢?
广州承办2010年亚运会总投入达1200亿元,杭州市举办亚运会的投入将只多不少,预计将超过2000亿元。亚运会也将极大改善杭州的基础设施和城市服务。这些都是房价上涨的有利因素。
但亚运会后杭州房价也不一定会上涨。房价上涨更多的是一个货币现象,比如国家发行流通的货币多了,通货膨胀较高,房价自然会上涨。除此之外,一个城市的房价高低,还取决于当地住房的供应量和需求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民收入和宜居性。
应该说来,杭州近些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还是较快的,也有阿里巴巴、海康威视等知名企业,杭州的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数量也是国内最多的。杭州一直是个旅游城市,山水宜居,自然也适合生活。
从住房供应量和需求量来看,杭州从土地面积上看,已经比北京、上海还大了。合并了外围的富阳、临安、余杭等县市,城市不断外扩。楼盘一个个建起来,好在人口流入也较多。
之前G20会议时杭州房价就上涨了一波,而且上涨幅度很大。这次亚运会,随着地铁、医院、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房价自然也会上涨。但亚运会后能不能上涨,还要看房价在亚运会之前和期间会不会上涨。G20会议时房价在之前就大涨了,会议后就平稳下来或者略有下降了。
去年以来,杭州房价其实也是略有下降,尤其是二手房更加明显。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也一直在收紧,对于炒房来说越来越不友好。国家也不希望房价再非理性上涨,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如果亚运会后国家放开房地产调控政策,或者杭州经济能在亚运会带动下高速增长,杭州的城市地位能继续提高,比如拿下国家中心城市的称号,那么杭州房价也有机会继续上涨。
2016年的G20峰会把杭州捧上了准一线城市的地位,2022年的亚运会杭州会不会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如果国家对杭州的地位提高,那么杭州的房价就还有上涨空间。不然在长三角,也已经有上海、南京、苏州、宁波等一堆城市竞争,只是作为省会城市,杭州的房价上涨也是会有上限的。
亚运会以后杭州房子还会涨吗2
先给个小建议:投资请远离二手住宅(除非真得大降价)、公寓。一定得挑红盘。不过现在红盘特别少。持有周期都是很长的`,快进快出的机会,似乎已经很少。
限价政策下,二手房的流动性将被持续打压,杭州的限价政策在,保新房意图较为明显,与二手房的价格竞争中,优势明显。二手房不降价基本可能比较难卖。对于那些大涨前入局的人,可能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杭州已经2年横盘,大涨后特别是2018年入手的一些倒挂比较小的楼盘的人,目前盈利还是比较困难,而2018年入手二手房的人,大致上都是在高位接的。
杭州已经失去了过去暴涨的前提,在限价政策下,特定地区新房保持局部的微涨是有可能的。另外在新的轨道交通利好公示后,部分地区新房将会有一个较为显著的抬升。
1、为什么已经失去了暴涨的前提
2017年的政策是因城施策去库存,杭州也不例外。棚改下发的大量热钱涌入市场,钱这么多,但房价还是以前的房价,这是不可能,因此势必房价要有所抬升,让这部分钱重新回流。再借着亚运会的概念,十几条轨道交通,杭州房价从2017年开始,大部分地区翻了一番。
而2020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房地产行业的重要内容如下: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带动作用,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便民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
在这样的大政策下,房价暴涨,几乎不可能。就像上周西溪公馆6万人摇的事,杭州已经被推到风口上了,马上就被敲了脑袋,随之而来的是调控加码,很多红盘不再验资,都需要冻资。
然后别看红盘这么热,杭州现在50%多的楼盘都是流摇的,另外商品房库存大概13万套,其中住宅接近6万,二手房交易周期长,有价无市感强。现在的行情,应该可以用冰火两重天来形容,红盘很热,但是流摇盘很多。
2、为什么局部地方还可能微涨?
利好出尽就是利空,原先规划地铁落地的地方,现在都已经涨完了,不可能等建完了再涨。因此只要再给点利好,房价还是会涨的。目前局部一些没有轨道交通利好的地区,随着杭州4期地铁规划落地,局部地区将引来上涨,比如闲林、南部卧城、三江汇、崇贤等地。
一个人在这公寓住两年多了,和房东关系不错,想搬走别的公寓住,这房子虽然便宜两百多但是夏天住太闷?
真实原因就别说了,毕竟你要搬走了,少了你这么个租客,他还得找下一个,心情怕是不会好。如果你说了真实原因,说因为住着这房子感觉特别闷,想搬走了,那如果他在怼你一句,那你还住这么久,就挺没意思的了。所以,你的顾虑是对的,能和气,干嘛非得和人吵,主要还影响自己的心情,划不来。你就和他说,你要和朋友去合租了,那离你工作的地方更近,而且你和朋友能共同分担房租,还能便宜点儿,还能和朋友互相照顾,挺好的。那你说出这些理由,他肯定也说不出什么其他的话了,你就顺利的和气的搬你的家,和你朋友去住,这样多好。望采纳。
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大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
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
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扩展资料: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三十二条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四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
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