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深圳二手房新政策2021
- 2、二手房限购政策
- 3、青岛二手房限购政策
- 4、杭州二手房限购吗
- 5、海南二手房限购细则
深圳二手房新政策2021
1. 限购:买房资格由落户买房变成了落户+三年社保,离婚买房变成了离婚追溯前三年家庭购房情况,结婚买房变成了房子只能挂靠在有购房资格的那一方,剩下深户单身一套,家庭两套购房资格,着实比较严格。2. 首付:首套非首贷五成,二套七成。3. 限售:二手房限售三年,新房是根据产权证日期起限售三年,加上办不动产权证通常也要1年多,加起来也有四五年了。4. 税费:不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均征收差不多5.3%的差额税,税费已经很高了。(实际成交中这些额外费用一般都会转移给买方,卖方并不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深建字〔2020〕137号) 七、关于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一)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二)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三)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二手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已有着1套住房的,能够 再购买第二套住房,中止购买第三套住房。
2、异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实在市区购买1套住房,中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3、不可以出示本市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实的异地户籍居民家庭中止在市区买房。
4、基础限购令合乎绝大部分家中的定居、要求,与一些城市的买房入户政策都不矛盾,且不容易阻拦住房租用、休闲度假物业管理销售市场发展趋势。在人口数量很多注入、农田供货相对性焦虑不安的上海市等城市,可额外执行外来务工人员一年等待期规章制度,即异地和海外住户,须出示最少一年的缴税或社保缴费证明后才可以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沪十条》
第三条 将夫妻通过离婚突破限购政策的漏洞给堵上了。夫妻离婚买房后,自离婚那天开始算起3年内拥有的住房套数按之前的家庭总套数计算。
第四条 针对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增值税免征从2年延长至5年,只有二手房交易才存在增值税一说,且税率很高。原本二次交易间隔二年就能免税,现在增加到至少间隔5年以上。以一套400万元成交的房子来看,在增值税不免征的情况下,税额最高可能达到将近20万元。
青岛二手房限购政策
9月16日下午,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新政策中,二手房限购区域有所调整,市南区、市北区一手房、二手房仍实行限购政策,其他区域一手房、二手房均放开限购。
此前一天,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市动态完善房地产政策》。根据新政,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青岛房地产市场实际,对现行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优化。
一、继续在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实行限购政策。
二、继续明确限购房源。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二手住房不再限购。
当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删除了“二手住房不再限购“的表述。第二条“继续明确限购房源”更新为“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
杭州二手房限购吗
目前杭州的限购政策仍然是很严格,在杭州买住宅性质的房子,不管一手二手都限购,杭州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买两套,外地户口需要三年内在杭州连续缴纳两年的社保或者个税。取消限购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海南二手房限购细则
海南二手住宅类房产是限购的,如果是商业类型的就不限购,具体介绍如下:1、房屋按购买性质分两大类。增量房和存量房,增量房就是我们说的新盘。存量房就是二手房。2、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3、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4、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六条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