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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免个税!二手房、公积金都有重磅利好!
930注定是楼市不眠夜。
房贷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二手房交易、个税等等重磅利好倾巢而出,政策发布之密集、力度之强劲,都是令购房者喜出望外的。
公积金最低2.6,商贷有望下调“3”字头!
为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因城施策用足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备案,我市现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新政”实施后,银行和购房人可协商确定具体的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水平,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有业内消息透露,根据政策调整,江门首套房贷利率有望下调至“3”字头,但实施细节预计会在节后析出,详细方案仍需等待官方文件下达落实。
另一边厢,公积金贷款也作出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刚改客户卖一买一!可退个税!
同是9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对卖一买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六、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施二手“带押过户”!免过桥手续
9月30日,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探索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试点推行以抵押登记变更为主要特点的同行间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流程,标志着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模式在江门市正式落地。
以下是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流程,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
购房成本大幅下降!买房正当时!
结合“两天三大招”来看,业内普遍认为,商贷、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叠加最新的减税政策全方位推进,对于四季度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提振会比较显著,预计将有效带动刚性住房需求释放。
国庆期间,江门市区超70个楼盘推出优惠活动,或者这么说吧 ,几乎所有楼盘都在搞大促,一口价单位、赠送车位、赠送物管费、赠送家电礼包等等层出不穷。
如今,官方已经出面把购房成本降低,楼市风向标再一次明确,你会选择在现在上车吗?留言区一齐来聊聊~
看过来! 青岛卖房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有了新变化
青岛新闻网10月8日讯(记者 朱颖)近日,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发布购房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细则。细则显示,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调整。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执行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湖南衡阳:至2023年5月末购买新房及二手房 契税给予50%补贴
7月7日,湖南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良性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2022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期间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和地下车位(库)的购房人,按其实际缴纳的契税分别予以50%、50%和80%的财政补贴。
此前于5月,衡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的方案》的实施细则明确,职工个人或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60万元。
同时,对衡阳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此外,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家庭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