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百科文章正文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_离婚分房子的12种方式,一文说清

房产百科 2024年01月11日 09:42 310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离婚后房产怎么分_离婚分房子的12种方式,一文说清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2.离婚分房子的12种方式,一文说清
3.房子婚前买的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后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法律主观:

离婚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法律客观: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新婚姻法,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离婚分房子的12种方式,一文说清

法律主观:

一、夫妻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夫妻的财产呢

离婚时分割夫妻财产,首先需要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 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购置的财产,即知识产权收益等,还包括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在婚后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平均分割为原则,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方式,实现离婚财产分割的目的。

二、夫妻离婚赡养老人吗

夫妻离婚后,就没有义务赡养对方的父母了,因此,你和丈夫离婚后,你无需赡养对方的父母。

三、夫妻离婚可以分些什么财产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

一、分割的标的在离婚案件中,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因此,要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首先正确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对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也有界定,该解释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从财产的存在形态上看,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房产、家具、公司股权、私营企业、知识产权、共同债权、房屋承租权等,凡是法定或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具备财产利益的,均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事实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界定相当得复杂,除了法律明文规定,现实生活中还出现了许多财产形态,对于这些财产利益,应当根据立法精神进行个案分析。二、分割的方式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进行,也可以由法院根据一定的原则进行裁判,也可以两种方式结合进行。在具体的分割方法上,视不同的财产形态可以进行平均分割、拍卖后分割、折价补偿、竞价分割,等等。平均分割即指夫妻双方平均分得财产,如现金、银行存款等即可进行平均分割。拍卖后分割是指对财物进行拍卖后,就拍卖所得价款夫妻间进行分割,如夫妻双方均不愿持有所有的财物,此财物即可拍卖后进行分割。折价补偿即指由夫或妻一方取得财物的所有权,同时对另一方给予折价补偿,如对于无法进行实体分割的财物可采此方法。竞价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对于某一特定财产进行竞价,由出价高者取得该财产,同时给予对方一定补偿。如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即规定了此种方式。三、分割的原则除上述供分割的标的范围与分割方法外,基于不同的考量,各国法律一般均会确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些基本原则,离婚时公平分割财产应考虑的因素主要有:(1)夫妻双方各自的就业能力、商业机会;(2)夫妻双方各自的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3)夫妻双方各自的身体状况、年龄差异;(4)个人财产的数量和质量;(5)婚姻持续的时间和各自对家庭的贡献。有些国家还会考虑一方的过错以及因过错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主要确立了均等原则、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离婚损害赔偿原则、经济帮助原则等一些基本原则。1、均等原则均等原则在财产分割上表面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这是我国婚姻制度男女平等这一根本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的体现。事实上,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是有差距的,一般男方高于女方,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适用均等分割,隐含着保护无工作承担主要家务一方的利益,即使无工作一方没有收入来源,但对对方所得财产有共同的所有权,离婚时适用均等原则,以维护其利益。平等的概念不单单意味着以相同的方式对待所有的人,给不同处境的人以相同的待遇只会使不公平长期下去,而不会使之消失。婚姻法的实质正义就是要在保护离婚自由的前提下,通过对离婚当事人中弱者的利益予以救济,对其所受到的损害予以补偿,最终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而不仅仅是形式上均等分割。因此,应当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充分考虑男女离婚后的具体情况,为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既可以均等分割,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对处于弱势的一方多分割财产甚至分割全部财产。2、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该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它强调男女双方享受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同时,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由于父母离异后给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为了能使子女将来的一个较好的环境里成长,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另外,目前在我国许多家庭中,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还存在实际差别,女方在家务劳动中付出较多,在经济地位、生活能力上总体较弱,适当照顾是必要的,所以明确了照顾的性别。虽然从理论上讲,夫妻双方中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可能是男方,也有可能是女方。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婚姻家庭中往往都是妻子为承担家务而放弃个人的事业追求,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和途径对丈夫的成就和地位进行投资。因此我国婚姻法作出这样的夫妻也是合理的。3、离婚损害赔偿原则《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该条即确立了离婚时报损害赔偿原则。由于一方的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受到伤害的一方,除了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极大的伤害外,在物质上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基本上得不到赔偿。所以《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在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保障离婚自由的需要,它不但可以使无过错方获得物质赔偿,还可获得精神赔偿。4、经济帮助原则新《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即经济帮助原则。婚姻法虽然规定了离婚时处于劣势的一方帮助适用男女双方,但实质意义上在于保护妇女的离婚权利。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男女的经济能力事实上仍存在很大的差距,离婚时,妇女不但在经济上处于劣势,而且在传统文化上和习俗上会遭到特有的困难,导致她们在生活上处于边缘化境地。这一原则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在离婚制度上的体现,充分显示了法律扶助弱势的人道主义精神。5、损害赔偿原则我国《婚姻法》在47条还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在现实的离婚诉讼中,缺乏诚信的一方总是千方百计地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使离婚时能被分割的共同财产严重“缩水”,而一般情况下,没有证据意识或缺乏法律意识的人很难拿出对方转移、隐藏财产的证据。这样在离婚时能够被分割的共同财产往往只是应有财产的一半或者更少。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正是体现了公平的理念。四、分割的效力夫妻共同财产经分割后,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所分割的共同财产所有权形态也由共同所有转为分别所有。但是应当注意到,这种分割的效力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效力,对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不得以共同财产已经分割为由,拒绝清偿超出其分得财产范围的债务,但是其在完全清偿后,有权根据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的财产分割内容向另一方进行相应份额的追偿。

房子婚前买的离婚后怎么分配

离婚分房子的12种方式,一文说清

你们先协商,确定房的价格和归属:

1.房给一方

比如给男方,约定剩余贷款由男方负责清偿,男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给女方房屋补偿款,可一次付清也可分期,并约定好何时配合过户,设置好违约条款,促进对方按约履行,至于先过户还是先给钱,视你们信任度来定。

2.一起卖掉

约定好怎么卖、多长时间内卖、卖掉如何处理、卖不掉如何处理、卖多少钱、卖高了怎么办、卖低了怎么办。

3.继续合作

约定好双方如何出资供房,供房款何时转到贷款人的账户。

4.赠予孩子

约定什么时候过户给孩子,且约定如果一方届时不配合过户或擅自抵押、抛售需支付高额违约金,毕竟确实存在约定给孩子,几年后却将房子据为已有,你还得打官司确权。你们协商不成,要法院判。让法院判房产给哪一方,取决于以下因素:

5.对房贡献大

比如一方出资多或父母有出资,并为该房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成本,比如选房、装修、维护。

6.登记在谁名下

如果争房实力相当,法院会考虑该房登记在谁名下,方便执行,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用理会这条。

7.房子与谁同在一个城市

比如房在上海,女方是上海人,男方是北京人,离婚后男方要回北京工作,法官有较大可能将房判给一直在上海稳定工作生活的女方,

又比如,夫妻婚后在北京买房,法官会考虑判给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女方多有不便,可能会判给男方,男方哪怕不回北京,但那套房留给他使用也方便,保不准这套房还可以给男方的父母养老居住。

8.判给带孩子的一方

如果双方婚后只有一套房,孩子需要这套房的学位并一直在这套房生活,法官会考虑判给带娃一方。

9.判给没房的一方

一方婚前有多套房,另一方少房或无房,可能将房判给无房一方。

10.判给无力再买房的一方

一方收入高,可以随时买房,另一方收入低很难再买房,有可能判给无力再买房的一方

11.判给实际居住的一方

异地夫妻一方长年居住、生活在该房里,另一方长年不在此居住,法官有可能考虑判给长年居住的一方。

12.双方竞价争取

条件相当,一定要争同套房,法官会采取竞价,谁出价高判给谁,然后在竞价的基础上给对方相应补偿款。

离婚后,婚前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登记在他个人名下的,那么房产归一方所有。若婚前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款的,在分割房产时候,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标签: 一方 夫妻

房价信息网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9915号 部分段落整理自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公益传播并无盈利性质,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QQ201690762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