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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_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房产百科 2024年01月08日 09:53 342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广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_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3.广州公积金可以怎么提取
4.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公积金是很多人的“小金库”,买房、租房、辞职等情况都可以申请提取。那么公积金怎样可以提取呢?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具体有哪些流程呢? 一、广州公积金怎样可以提取? 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中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部分提取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②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取得购买增大面积发票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 (3)建造自建房;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5)大修自住住房; 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 (6)租房提取的; ① 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中有“注记备案”的不予提取;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职工首次提取不超过从申请月份起向前推算的6个月的租金,且提取的租金月数不得超过实际租住月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②租赁本单位住房的: 如职工租赁本单位住房作自住使用,但没有与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直接从工资中划扣的情况,须由单位办理集体提取。 ③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 a.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 b.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c.职工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7)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 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可提出提取申请,只可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 2.全部提取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以离休、退休条件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销户提取的不再办理开户手续。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职工以出境定居(含港澳台地区)条件销户提取后,不能再办理开户手续,重新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可再办理开户手续。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职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单位集体代办。 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看看自身符合哪一条提取条件,然后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提取公积金。除了买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这两个常用的条件之外,普通职工因租房自住和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而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也比较多。 二、在广州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流程? 1.部分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2.销户提取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3.提取业务办理网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4.网点对外办理业务时间:中心各办事处: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具体以各网点对外公布营业时间为准。 三、公积金提取额度怎么算? 个人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购买、租赁、修建、建筑所花费总金额。如果是属于销户提取的,则提取该账户内的所有余额。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房屋产权证明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相应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若职工办理销户提取后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以原房产再次申请提取的,则根据现行的提取政策在有效期内再次提交资料申请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时须扣除已提取的金额。 2. 租房自住且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实际发生月份的房租总额;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 以上就是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所需流程,希望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

(1)提出申请;

(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2、单位审核

(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1)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2)核定提取金额;

(3)收集备案资料;

(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

4、办理提款手续

(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2)个人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开具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开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可提取一次。其它情形的提取,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用转账支票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提取现金支付发给职工个人。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

3、退休的,可以提取;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

5、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

6、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情况有哪些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广州公积金可以怎么提取

按照相关规定,公积金可以用来办理住房贷款,也可以提取出来用于相应场景,有在广州的朋友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知道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要怎么提取,那么一起来了解下广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提取方式吧!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需满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相应提取条件。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18〕5号)文件规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一)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广州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广州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

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后,缴存职工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网上提取,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等证件资料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银行的合作经办网点办理相应的提取业务,详情可致电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以上即为对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主观:

广州 公积金大修住房提取办理流程是申请人登录广州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个人业务)或者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自动受理,系统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关于广州公积金大修住房提取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广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业务)或者微信公众号。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审核:系统审核(3工作日)。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二、广州公积金大修住房提取办理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 户籍 所在地(户籍地所在地级市),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三、广州公积金大修住房提取办理材料 1. 住房公积金提取 授权、 承诺书 2. 居民身份证 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4.大修费用发票 5.中华人民共和国 结婚证 6.修缮房屋费用发票或 收据 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居民 户口 簿 四、广州公积金大修住房提取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我们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提取到银行账户里面,从 公积金 账户把余额转移到个人的银行账户里面,在银行账户里面的资金才可以使用,所以需要办理提取手续才可以。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根据对广州归集职工缴存情况分析,月缴存额为500-1000元档次的职工按新额度计算公式便可满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的条件。该档次的职工平均月缴存额为725元,账户平均余额为2万元,平均年龄为33岁(男),根据公式计算可贷款50万元。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调整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已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70%。11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住房性消费提取-租房(无租赁备案证明)

1.1首次提取

职工第一次以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申请租房提取的为首次提取。

1.1.1操作步骤

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租房”(详见图一)。

若曾办理过提取业务,且不再以该提取单继续办理提取的,需先注销原提取单再办理新增提取操作(详见图二)。若原提取单仍需继续办理的,操作详见非首次提取。

(图一)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图二)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选择“租房种类”--无租赁备案证明,选择“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若选择“是”则录入该申请单的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信息;若选择“否”则自行录入产权信息、提取信息。

注:所关联的提单及提取人必须为“正常”状态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录入“产权信息”、“提取信息”若“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选择“是”的,系统将自动带入提取申请单中已有的房屋信息,且不允许修改)。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在录入转入银行账号时,可选择点击按钮,进行文字识别功能,上传银行卡,识别成功后,会弹窗显示成功识别出的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将识别出来的内容回填到相应录入项。(若遇到无法识别的,需自行填写)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录入信息注意事项:

所属区:按照职工工作所在区或居住所在区选择。

首次提取开始年月:系统自动默认,不允许修改。

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并上传资料”,进入扫描界面。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自行添加事先准备好提取资料,将资料上传到相应的扫描项内;

点击“获取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其证件的电子档,获取后,点击“预览”,核对信息,无误后,勾选需要使用的电子证照,并点击“选择并使用”。(目前电子证照仅适用于广东省内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

注:已获取电子证照的可无需再上传。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并自动校验提取人在广州市内是否有房产,若有,提交中心部门审批;若无,则提交中心结算部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职工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的,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的提取案件,无法办理撤回操作。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或点击“注销申请”注销该提取申请单。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2非首次提取

非首次提取指的是:同一职工同一份提取申请单,办理二次或以上提取。

1.2.1操作步骤

非首次提取的职工,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选择需要二次提取的提取单,再拉到最下面点击“申请二次提取”。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进入办理界面后,核对房屋基本信息及转账信息,若需更换转账账号的,可对“转入账户类型”、“转入银行”、“转入账号”项目进行修改。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信息录入并核对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

注:若界面中手机号为空的,请返回主页面先绑定手机号码再办理提取业务。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注:租房(无租赁备案证明)提取的,若校验提取人在广州市内有房产,则提交中心部门审批;若无,则提交中心结算部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职工等待资金到账即可。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提交到中心部门审批后,在中心部门未获取该笔提取案件前,可进行撤销操作。在主页面选择“提取业务”,点击需撤销的提取申请单,进入查看详细信息后,在最下方选择“撤回申请”,录入完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即可撤回。

注:无需中心部门审批的提取案件,无法办理撤回操作。

(以上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撤回后的提取申请可点击“修改”重新办理。

标签: 提取 住房公积金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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