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百科文章正文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_辞职过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房产百科 2024年01月07日 09:40 323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取_辞职过后公积金如何提取?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住房公积金辞职后个人怎么提取
2.辞职过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3.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辞职后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已经辞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职工携带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还需一并携带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四、在职期间去世的: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五、购买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辞职过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员工离职之后并不一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需要员工满足提取条件之后才能提取的。如果员工是外地户口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马上可以申请提取的。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员工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综上所述,你知道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提取了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离职后,公积金可以提起,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当事人不是进城务工人员,公积金只能办理封存或者其他使用,不能提取现金。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法律主观:

我国目前对离职后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以下规定:职工离职后,可凭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的。辞职的提取属销户提取,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需要材料:提取申请表(原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籍户口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标签: 提取 住房公积金 单位

房价信息网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9915号 部分段落整理自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公益传播并无盈利性质,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QQ201690762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