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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共同还贷部分怎么算_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判__

房产百科 2023年12月28日 10:49 360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离婚房产共同还贷部分怎么算_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判__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夫妻一方付首付款共同还贷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
2.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判__

夫妻一方付首付款共同还贷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

法律主观:

1、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 房产证 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 按揭贷款 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判__

夫妻离婚房贷的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婚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则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应由权属一方给予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与分割。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判?

共同还贷之增值补偿计算方法:

实战案例1:

案情简述:

丈夫在婚前以自己名义购得一套总价约200万的房子,2017年和女方结婚,约定好两人共同还房贷,每月还贷金额为6000元。2019年女方提出离婚诉讼,此时该房屋评估价格为353.9万元,升值已超过百万,两人结婚期间共偿还银行贷款本息26万余元。男方称同意离婚,但他认为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应被分割。法院最后判定要求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予以分割。

在婚前丈夫独自购买的房产,为何会被分割,原因是因为妻子称婚后是两人共同还贷,房子在此期间还贷的部分和增值的部分,自己有权利要求分割,此案件中,丈夫称还月供的资金是由自己母亲资助,但在法院的核对下,并没有证据直接证明还贷扣款的金额是来自丈夫的母亲的账户。

法院认定:

法院准许解除婚姻关系,并认定丈夫应向妻子补偿存续期间房产的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即12万余元和还贷增值部分的一半约19万元,女方共获得31万元。

实战案例2:

案情简述:

张明是苏州一家外资企业的老总,他和妻子刘娟过去是大学同学。毕业时,刘娟看到上海的房价不断上涨,就主张提出购房。于是,在还没有结婚的前提下,张明家里拿出10万元赞助了首付款。由于当时感情融洽,张明同时把刘娟的名字也登记在了房产证上。几年过来,房价已经翻了一倍。2020年,由于张明常年在外,刘娟有了外遇,张明愤怒之下提出离婚,但刘娟提出应该分得一半房产,张明则认为应该扣除当年自己支付的首付款,但由于当时是刘娟去买房付款,付款凭证上是刘娟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两个人的名字,因此张明的证据不是很充分。

正当张明一筹莫展时,刘娟的亲生父母也就是张明的岳父母,主动站出来写了一份证明,证实当时房屋的首付款是张明所付。于是法官要求,由刘娟举证当时这笔钱是共同出资,并指明其10万元的出处。刘娟无法举证,案件最终得到了调解。根据上海市高院的相关精神,假如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即使该房产是婚前所买,也可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候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两个案例总结:

1.两起案例的结果也是让大家清楚的明白,在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在离婚时虽然无法主张房产,但是可以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的增值部分。

2.如果由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支付首付款购房,婚后用其工资收入还贷,另一方用工资收入等支付家庭生活开支费用,离婚时另一方同样可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

3.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个复杂的问题,法官亦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实务中不同地区的法院也有自己的处理方式。常见的如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情形,法律上的规定也更迭了几次。

标签: 一方 还贷 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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