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怎么办_租房合同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租房合同怎么办_租房合同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2.租房合同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
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在外地租房子,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租房合同的签订,那么租房合同应该怎样进行签订?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
二、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购房有风险,签约有文章。总结在众多购房业主的经验教训,购房中最大的风险,就出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环节上。信息不对等是难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公证;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防止出现规定不明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的相关诉讼。
租房合同怎么处理?
1、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
3、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4、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或同意转租)证明。
5、定房的时候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租房合同总金额的20%。
房屋租赁出租方要注意什么
1、房东要核实承租人: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访问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数途等情况,最好到相关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2、房子尽量不租给短期租住者:房东最好一般不要租给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两个月的人,租给对方时必须要十分谨慎。一般房东尽量以半年为最短期限,并且房主对不知底细的人尽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信息。
3、物业杂费的交付: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谁来交,要与物业或业主核实。
4、房东多回访承租者: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的情况,并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况。一旦发现所出租房屋有什么异常现象,尤其是在家电等切不可掉以轻心,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5、合租情况及租房合同: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合租书面证明。房主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租的共有房屋。房客与房东的任何口头协议都尽量落实在正式租房出租合同中。
6、房东不要频繁涨价:房东要善待房客,对于使用房子不允许之处在租房时提醒房客就行。不要总提涨价,一年后续租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不涨就不要涨,三年后可略为涨一些,房客也不会反对。涨价频繁,房客住不长久,也会增加寻找新房客的成本。
7、房屋的租期不超过20年:房屋的最长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租房合同损毁或者遗失,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补签。 租赁合同到期 ,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合同,出租人变更租金条款的,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 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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