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_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流程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聊城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_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流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2.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流程
3.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4.聊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
1、个人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
(1)可以向自己工作的公司寻求帮助,让公司出面提取公积金;
(2)通过中介公司来提取个人公积金;
(3)自己直接去提取公积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2、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
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流程
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的,但是需要满足公积金提取的要求。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现金
可以使用支付宝,操作方式如下
1、打开手机支付宝,首页上方的搜索框内直接输入“住房公积金”,点击搜索;
2、进入市民中心页面,点击页面下方的“办事大厅”,选择公积金-公积金提取;
3、页面跳转,输入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及登录密码,进入身份认证,拿起手机刷脸;
4、认证通过,选择提取类型,比如退休提取、离职提取、低保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等;
5、选择一项进入后,阅读并同意相关业务承诺及授权书,按页面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最后提交申请即可。
二、支付宝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说明
1、提取后快的话会在几分钟时间内到账,但由于各地公积金的提取时效不同、公积金提取类型不同,具体到账时间不定,以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准。
2、不同的公积金提取类型会有不同的提取条件限制,比如退休提取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离职提取需要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没有继续缴存、公积金还贷提取只能用于偿还该公积金中心贷款等等。
聊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现金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法律主观: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一、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租房自住的;(四)离休、退休的;(五)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七)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二)、(三)、(六)、(七)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五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限定职工所购房的区域范围,只要是购建自住住房,无论是在京还是外地,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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