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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房产怎么执行_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处理

房产百科 2024年04月13日 09:52 169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分割房产怎么执行_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处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四分之一房产法院怎么执行
2.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处理
3.法院判房产分割后会怎么办
4.判决书上只有份额如何执行

四分之一房产法院怎么执行

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或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四分之一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四分之一的份额。

第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

第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四分之一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四分之一的份额。执行包括以下原则:

1、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是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多做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

3、协助执行原则。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的,应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当事人双方或者单方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据此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而后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法院判定房产分割后,原告可以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分割财产。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是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还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院判房产分割后会怎么办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离婚房产分割纠纷,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前或者是婚后关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判决书上只有份额如何执行

法律分析:1、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应当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如果协调不成,则应当尽快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一般会拍卖房产,将拍卖款按比例分割。2、拍卖价往往比实际两会要低得多,所以自家人,还是协商解决为上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判决书上只有份额的执行情况如下:

1、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判决的房产份额分割处理;

2、双方均主张房屋产权的,共同持有;

3、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

4、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5、只要判决书确定有当事人的份额,而房产证上还没有当事人的名字:法院仅判决继承份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内容受限,可以申请加当事人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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