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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怎么回事儿_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

房产百科 2024年03月29日 09:48 203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住房公积金怎么回事儿_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买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2.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

买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公积金购房是什么意思啊? 换句话说,能给员工我公积金的企业都是一些相对正规的企业,这也能体现出贷款人的工作情况,而且只有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购房时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这也能够相对说明贷款人的工作稳定情况.另外一点,公积金的缴存额与工资收入有一定胆比较,所以说在证明月收入时不容易造假,终上所述,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比相对容易些,手续也会相对简单些.我公程金一方面是对职工来说的一种福利,另一方面它也是贷款的一种资格,它的另一个主要优点就是利率低.

问题二: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什么意思? 总房价:4200*150=630000

首付:30%后,公积金贷款:200000万,商业贷款=总房款-首付-公积金贷款

月还贷款,你在贷款前选择的贷款形式,会有每个月固定的金额。除掉公积金抵扣的部份,就是你应该存进去还贷的部份。比如你月还4000,公积金抵扣1500,你还应该支出2500来还贷如果你有存款了,可以选择一次性年冲来提前还贷,但是有1至3年内有违约金,3年以后没有。

月供4000,是在贷款批下来的时候就确定的,你不能还5000,只能选择提前还贷。

还有问题可以再问我

问题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什么意思? 简单说就是,有些单位为员工交这个住房公积金的,每个月会从工资扣一些钱,同时,单位也会帮你交同样多的钱,然后呢,这些钱就是你的了,等你买房或租房或修房的时候,可以把里边存着的钱取出来,还可以以去这个公积金的地方贷款.利息比银行正常的利息要低.就这样

问题四:公积金贷款买房到底是什么意思?满意有追加分 您好,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意思是:当你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只要你正常交纳公积金、时间满一年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一定余额的,可按帐户内余额的30倍这个数来申请贷款(最高30万元),而且贷款利率比商业按揭低30%左右。另外:当你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不明白的请追问。

问题五:个人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的一种住房福利。用于做房屋贷款。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买卖、或房屋装修。

2。如需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才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3。买完房屋可以拿着购房合同(房产证)、首付发票、或借款合同到当地指定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4。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取决于你每月的缴存额。单位帮你缴存一半,自己缴存一半。(个人缴存100,单位也缴存100)根据个人缴存的部分直接体现个人的收入多少和你的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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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买房又是怎么回事? “公积金”现在是人人耳熟能详的词儿。前几年人们惦念的是它在建房上为单位履行的义务,现在人们更关注它将在贷款买房上给自己提供的方便。从集团到个人,购房主体的转变连带着使公积金的服务对象也更为单一和明确:你、我、他,我们每个人都将受到住房公积金阳光普照般的关爱。在货币分房时代,住房公积金将作为一张实实在在的保护网担负起住房保障的重大使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出台,则标志着这张网以法制的强有力形式固定下来。看完下面这篇对条例问答式的通俗解释,你可能会意识到,如果谁在住房公积金上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将能有法可依地和他对簿公堂。华文今年4月8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那么,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与普通百姓有什么密切关系呢?

问:条例中所说的住房公积金指什么?

答: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问:住房公积金属谁所有,将如何进行管理?

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问: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何处

答: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问:单位和职工应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问:新设立的单位应该怎样办理缴存手续?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问:如果单位已经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怎么办? 答: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单位新录用的职工或新参加工作的人应怎样办理缴存手续?

答:新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人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单位与职工已经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办?

答: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职工和单位每月应缴存多少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月缴存额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问:职工个人应......>>

问题七:买房公积金贷款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问题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两种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

市民刘先生上个月刚买了新房,并办完了住房贷款手续,每月还贷额近2000元。谁知道就在本月即第一次还贷后,刘先生却知道了一件让他大为惊讶的事―――他的一位亲戚和自己贷款额度相差无几、年限相同,但是总体还贷利息却相差近2.5万元!原因只是他们采用了不同的还贷方式。而此前,刘先生称自己对另一种还贷方式一无所知。

“在签合同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只是抱来一大堆贷款合同,密密麻麻的,然后帮你一会翻到这里、一会翻到那里,指着一些空白的地方,让你签上姓名、填上身份证号码、按上手印即可,根本没有提及还有另外一种还款方法。”

签下这份贷款合同后,刘先生自己测算了一下,利息总额高达17.6万多元。要不是亲戚提醒,刘先生还以为贷款就是这样办的,又气愤又心疼的刘先生忍不住把自己的贷款合同拿出来又仔细翻了好几遍,发现合同里的确有两种贷款方法可供自己选择,但是空白处已经被银行事先填上了等额本息还款法,根本就没有自己考虑的余地。他请朋......>>

问题九:住房公积金计息是什么意思 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实际举例: 比如,一职工自2011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月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12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2011年7月――2012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仍为1000元,2013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10100元,当年10000元。 结算方式第一步: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10033*(2.85%)=285.94元(利息),本息和为:10033+285.94=10318.94元; 第二步: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10000*0.5%=50元(利息),本息和为10000+50=10050元。至2012年6月30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10318.94+10050=20368.94 元。这20368.94元在2013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归纳: 6月30日是结息点,在这个结息点之前不满一年的按照活期计算利息,满一年的,按照3个月定期利率计算。

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

法律主观:

缴纳住房公积金,对于未交过公积金的职工,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对于交过公积金从其他单位转入的职工,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交缴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就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城镇居民、城市在职员工才有。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长期储蓄,它是为建立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蓄,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照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归集,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按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缴交率一般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均有不同规定。如北京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可适当调整,到"九五"期末,交存率达到不低于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上海为职工本人和单位各为6%。

(二)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来源

1、从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嫁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

2.行政、事业单位由住房资金划转中解决,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三)住房公积金的存歉利率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一般按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并于每年6月"日按上年7月1 日铰行挂牌利率结算,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和使用

职工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往往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和支付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5%部分的房租支出。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或对自有住房大、中修的职工及其配偶,应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交有关证明,并经单位审核,由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后,支取人持该申请书到当地主管住房资金管理的部门支取。因住房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总额5%,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由承租人在每年一、二月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承租人所在单位依据该承租户上年家庭工资总额和所交房租核定出超过5%的数额,超出部分可由承租人及其家庭同住职工分摊。由分摊人持各自的支取分割单,到所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于每年三、四月份支取。分摊人中的离退休职工,可按规定向其工资发放单位申请房租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家庭同住职工平均分摊的数额。补贴资金从单位的住房基金中列支。职工退休、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金橱;调动工作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侦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职工自住住房修理贷款;城市经济通用住房贷款;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在满足上述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六)住房公积金使用程序

1.使用人向往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2.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憎况,审查贷款申请;

3.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

4.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

(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全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为:

1.核定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

2.督促会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3.合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4.审查公积全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

5.监督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6.进行佐房公积金的核算:

7.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

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住房公积金的存贷簿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受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

标签: 住房公积金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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