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百科文章正文

房产交易发票丢失怎么办_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怎么办

房产百科 2024年03月04日 09:40 223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产交易发票丢失怎么办_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产发票丢失能补吗
2.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怎么办
3.购房发票丢失了怎么办?最新处理流程来了!

房产发票丢失能补吗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众所周知,在房产证发放之前,房产发票是房产交易唯一的有效凭证,比如说孩子上学或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都需要购房全款发票、购房合同等等。因此,保存好购房发票对消费者至关重要。但有的朋友不慎将房产发票弄丢了怎么办呢?还能补吗?

一、房产发票丢失能补吗

房产发票丢失可以重新补的。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建议去找开发商将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一份即可;若不是开发商,可以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若丢失的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书面证明。

二、要办理房产证,发票丢失怎么办

如果需要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发票丢失,据齐家网专家介绍,购房者要马上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清楚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

接着申请人带上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等材料上开发商处,让其出具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购买过此商品房。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最后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也可以办理房产证。

文章结语:如果房产发票不慎丢失,这样补办最简单。但是提醒业主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这些重要票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需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继续关注齐家网资讯平台,后续将为大家呈现更多精彩内容。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怎么办

买房子可以说是我们人生中的的大事,所以买房的每个过程都需要细心的对待,比如在买房时会产生一些房产契税发票、收据等相关材料,大家一定是小心保存,因为在以后有很多时候是会再用到的,那有些粗心的业主,可能会出现房产契税发票丢失的情况,那房产契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房发票丢失的影响有什么呢?

一、房产契税发票丢失怎么办

1、首付款发票

购房发票也分为两种,如果是首付款发票丢失了,那么购房者不比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2、全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把全款的购房发票弄丢了,那么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二、购房发票丢失的影响

1、没有购房发票办房产证受阻

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会用到购房发票,房管局会要求购房者提供购房全款发票,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者没有全款购房发票,那就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购房发票也是开发商交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一种证明。

2、不能提取公积金

如果购房者在买房后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那么就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专款专用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购房者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证明房子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已经归购房人本人所有,而没有购房发票就不能证明这种关系,无法正常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

3、办理落户会受阻

很多城市规定,购房者在办理落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购房发票的,买房人入住新房后要凭购房发票去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要是没有发票落户就麻烦了。

4、出售自用不满五年住房时使用

对于有些情况下的房屋出售,购房者也需要提供购房发票,比如说,出售自用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满足购房满五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的话,需要承担成交总额的1%或者利润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利润部分就是参考现评估价格和卖房人原始购房发票上的价格的差额部分所得。丢了购房发票,无法提供原始购房价格证明,卖房子时都会麻烦。

以上就是关于那房产契税发票丢失怎么办以及购房发票丢失的影响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上内容对各位购房者有所帮助,购房发票对于购房者来说极其重要,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后应该小心保存,千万不要遗失了,如果不小心遗失,也应该尽快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

购房发票丢失了怎么办?最新处理流程来了!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如下:

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

购房合同及发票都丢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1、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

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

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

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及发票丢失,应当及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联系开发商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

1、拿着购房合同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会存有购房发票的底根;

2、请开发商在当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登一则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广告;

3、由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到当地税务局补开发票即可。

购房发票什么时候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购置新房一般实际交房款时,开发商会出具收据,而正式的发票是在交房时出具。等房屋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量之后,取得了准确的房屋面积,才会出具购房发票。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

开购房发票需要缴纳很大一笔税费,开发商为了争取到更多的现金流,自然不愿意太早失去这笔资金。于是开发商都是想方设法、能拖则拖,等到手上资金宽裕后再慢慢给买房人开发票,于是经常会出现迟迟要不到购房发票的现象。

购房发票的作用

1、办理落户手续:买房与落户直接挂钩,不少买房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就是为了落户,在办理落户手续之时,同样需要出示购房发票作为凭证。

2、提取公积金: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享受较大的优惠,因此现在的购房者都比较注重公积金的使用,然而住房公积金并不是所提取就能提取的,还需要购房发票的证明。

3、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一样,都是办理房产证的凭证,一般办理房产证需要用上以下凭证: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事后维权:假如买房之后,购房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开发商的侵犯,比如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还是那个交房延期、购房者要求退房退款等行为,购房发票是购房者维权的重要证据。

5、出售自用不满五年自住房需要提供购房发票计算个税: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房屋买卖是十分常见的一种情况。在卖房环节,出售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时可免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满足条件,是需要承担成交总额的1%或者差价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而在计算房屋差价是需要用到卖房人原始购房发票的,丢了购房发票,无法提供原始购房价格证明,卖房子时会比较麻烦。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标签: 发票 购房 合同

房价信息网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9915号 部分段落整理自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公益传播并无盈利性质,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QQ201690762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