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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情况怎么填写_房产共有情况说明怎么填

房产百科 2024年02月28日 09:57 206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产情况怎么填写_房产共有情况说明怎么填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屋产权情况说明怎么写?
2.房产共有情况说明怎么填
3.限价房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怎么填写

房屋产权情况说明怎么写?

房屋产权证明一般是这样写的,在某年某月某日,出全资在某地方购买了住房,或者是其他的房一套或几套,因为什么原因,在某某的同意下,将产权进行暂时的登记,未经某某的同意,不能擅自对房产进行处分,如果擅自进行了房产的处分,应按照被处分时的所有损失以及该损失50%的惩罚性赔偿。

但是必须要注明在纸上不能出现任何添加,或者涂改的痕迹,以防止在产权证明发生变化的时候具有有力的说词,合同一式两份,双方都各持一份,法律效应是一样的,最后经过双方的签字盖章或者是手印,就完成了合同。在整个合同中需要明确指示出时间,房子的信息,以及具备双方的共同签章。

如果产权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具有房贷的,还需谨慎小心,可能会涉及到还款问题,银行会督促你还款,如果三期不还还会影响到信用问题;另外还需要注意贷款的次数,如果还没买房,那么你下次的买房就会变成二次房贷。

这些问题在产权证明的时候都是应该注意的,细节上的问题往往会给你以后的生活省下不必要的麻烦。

扩展资料:

住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

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

1、新建房屋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楼盘表确认,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2、完善上述事项后,由房地产开发商持以下材料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人民网-关于金坤尚城开发商拒不办理房屋产权证情况说明

房产共有情况说明怎么填

房屋产权证明一般是这样写的,在某年某月某日,出全资在某地方购买了住房,或者是其他的房一套或几套,因为什么原因,在某某的同意下,将产权进行暂时的登记,未经某某的同意,不能擅自对房产进行处分,如果擅自进行了房产的处分,应按照被处分时的所有损失以及该损失50%的惩罚性赔偿。

但是必须要注明在纸上不能出现任何添加,或者涂改的痕迹,以防止在产权证明发生变化的时候具有有力的说词,合同一式两份,双方都各持一份,法律效应是一样的,最后经过双方的签字盖章或者是手印,就完成了合同。在整个合同中需要明确指示出时间,房子的信息,以及具备双方的共同签章。

如果产权上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具有房贷的,还需谨慎小心,可能会涉及到还款问题,银行会督促你还款,如果三期不还还会影响到信用问题;另外还需要注意贷款的次数,如果还没买房,那么你下次的买房就会变成二次房贷。

这些问题在产权证明的时候都是应该注意的,细节上的问题往往会给你以后的生活省下不必要的麻烦。

扩展资料:

住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

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申请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的:

1、新建房屋需首先到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楼盘表确认,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交易信息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2、完善上述事项后,由房地产开发商持以下材料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是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5)房屋已竣工的材料;

(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人民网-关于金坤尚城开发商拒不办理房屋产权证情况说明

限价房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怎么填写

法律分析:是夫妻,还是父亲、妻子。如果是夫妻的话,需要带结婚证,如果是父亲和你妻子的话,需要拿着户口本。房产证上有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情况两栏,如果有共有情况的话,在“共有情况”一栏中会填写“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且在附记中会把共有人的名字写上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四条 房屋登记簿应当记载房屋自然状况、权利状况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并应当定期异地备份。

第二十五 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就按你们实际状况写啊。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限价房(price-limit housing )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 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限价房,又称限地价、限房价的“双限房”。

这个概念自被提出之日起,就备受争议。虽然遭到一些经济学家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坚决反对,但欢呼者更多。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被定位为“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限价房,被无数人寄予了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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