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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查房产是否被冻结_怎么查询房产有没有查封

房产百科 2024年02月27日 09:46 208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怎么查房产是否被冻结_怎么查询房产有没有查封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产查封怎么查询
2.怎么查询房产有没有查封
3.怎样查房产是否被法院冻结

房产查封怎么查询

查询一项房产是否被查封,其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第二种是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

购房被查封房需要注意什么

有些房子即使被查封也是可以交易的,但前提是必须取得查封该房产的国家机关同意,因为只有当国家机关同意,并解封房产,你才能真正拥有这套房子。但是,购买被查封房还是有一定风险,且比较麻烦的,所以你一定要注意好以下几点。

1、查验证件。

要求售房者出示与诉讼相关的资料,比如诉讼书、法院受理通知书等,了解清楚案件相关的信息,比如案件经过和涉案金额等。如果案件是正在进行时状态,你也可以前去旁听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

2、与查封单位协商。

如果你确认要买下这套房产,你就必须要求售房者前去查封该房产的国家机关进行协商,时间允许的话,你也好亲自前往相关机关,了解清楚机关是否同意对该房产进行解封。

3、支付房款。

国家机关如果同意对房产进行解封,并且允许交易的话,你就可以支付房款了,但你需将房款以售房者的名义交给查封单位,同时要求售房者为你出示收据,而不能直接将房款交给售房者。

4、办理过户。

房款支付完毕之后,你需要找一个第三方来保管房产证,当然,如果你觉得售房者很可靠的话,也可以让他保管,然后就可以继续办理过户手续了。

房产什么情况下会被查封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既是财产保全的措施,同时也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之一。查封,通常出现在两个阶段:

1、诉讼阶段:其中就包含了诉讼前和诉讼中,又叫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法院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在诉讼阶段的查封,通常需要由一方诉讼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并提供财产担保,法院才会查封。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查封。

2、执行阶段:此阶段的查封,是法院在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是执行措施之一。被执行人在法院采取查封措施后,若在规定期内仍未执行的,那么法院应根据法定程序拍卖已查封的财产。

怎么查询房产有没有查封

目前暂时没有办法在网络上查询房产是否被冻结,因为法院的查封和冻结是执行过程当中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想要查询房屋的产权是否存在被查封,可以到当地的产权登记机关进行查询。如果所购买的不动产被法院所查封,人民法院会张贴封条或者是公告通知相关的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也就是说如果所购买的房屋没有办法正常的办理交易手续,可能就存在被冻结。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对房屋的所有产权进行提前的调查,除了要调查房屋的产权是否正常之外,还要调查房屋的产权人和出售房屋人是否一致,如果存在有多个房屋产权人要在办理房屋交易的过程当中全部到场,并且以书面的形式同一房屋的出售。购买二手房要提前了解房屋是否处于未出租的阶段,要确保房屋在购买之后可以即刻入住。

怎样查房产是否被法院冻结

法律主观:

查询对方房产有无被法院查封购房者可以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和售房者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基本信息,以及登陆司法裁判网核验房屋是否被登记为查封占用。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房产的时候是会通知被执行人的,所以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就证明房产没有被查封。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所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一)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二)证人签署保证书后作虚假证言,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伪造、隐藏、毁灭或者拒绝交出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四)擅自解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财产的;(五)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

标签: 查封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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