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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保全是怎么回事_房产保全是怎么办理的

房产百科 2024年02月14日 09:44 218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屋保全是怎么回事_房产保全是怎么办理的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2.房产保全是怎么办理的

房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1、房屋保全意思,简单的说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担保,对被告的房屋进行“暂时查封”,短时间内不能买卖或者处置。

2、专业解释为: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房产保全是怎么办理的

问题一:房屋保全是什么意思 保全就是为保诉讼的正常进行和判决后的顺利执行,对被告的财产向法院申请保全。

问题二:给房子做财产保全为什么还得需要一个房照是为什么 没有房产证,法院保全时封错了咋办?有房产证才能证明对方对该房拥有产权,法院才能查封。

问题三:财产保全什么情况下可以保全房子 首先,申请财产保全是个好选择,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都可以。

但保全对象值得研究,先落实下这处院子的产权情况,是全私产吗,如果不是则保全意义不大,还有就是这处院子的价值、他除了这处院子有无其他住处,考虑下这些执行中的问题。

如果想申请保全,建议先申请查询下他的存款情况,如有存款岂不更好。

问题四:怎样申请房屋的财产保全 第一项:一定找好财产线索。(财产所在地、性质、限额;冻结银行存款不仅需要提供账号,还需要提供开户行及其所在地;)针对房屋保全,需要明确房屋所在地、房屋权限等。

第二项:准备担保物。可以是自己的房产,也可以找第三方担保,比如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保函。

第三项: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与案件的管辖不同。此时本来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因为有采取财产保全的管辖权并实际采取了财产保全而取得了管辖权,此系特殊规定。(2)申请人起诉也并非只能向采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提起,而是有选择权。(3)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经济纠纷案件中,如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不能因对非争议标的物或者对争议标的物非主要部分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而取得该案件的管辖权。这是对因诉前财产保全而取得管辖权的限制。(4)当事人申请财产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30日)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项:诉中财产保全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

问题五:房子被保全了,期限是多少呢? 法院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法院可以办理延期手续,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由于是唯一的住房,法院保全后原则上不能拍卖。但法院仍然会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债务人变卖房子。

补充: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为解决诉讼程序上的问题所作的判定。法院作出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出具《民事裁定书》。

问题六:房屋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的? 房屋财产保全费用一般按照0.5%交纳,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问题七:购买开发商的房子,被工程方财产保全怎么办 我没有处理过类似的事情,只说说我的个人意见,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要被保全财产是被告的财产,为了保全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够顺利实现,就可以进行保全。附有贷款房屋,如果房产登记为被告的,就可以保全(即使房产证扣在银行那里,登记了抵押权)。因为在理论上被设定了抵押的房屋仍然有被转让的可能,一旦转让,原告的利益就会得不到保障。

保全的措施就是对房屋进行查封,对房产转让过户进行冻结。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利益。如果诉讼结束,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拍卖该房屋,银行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问题八:房屋查封是什么意思 房屋查封,是法院对财产保全的一种强制措施。

问题九:申请财产保全后发现房子全部被查封咋办呢? 一般在申请通过的第一个礼拜后

问题十:财产保全,明明是自己的房子说是租的怎么办 可以提供证据证明

办理房产保全手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

(三)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

(四)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

(五)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标签: 保全 财产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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