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举报电话是多少_重庆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重庆举报公租房转租需要哪些证据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廉租房举报电话是多少_重庆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重庆举报公租房转租需要哪些证据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廉租房不合理向哪个部门投诉2.重庆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重庆举报公租房转租需要哪些证据
3.廉租房出租如何举报廉租房如何申请
廉租房不合理向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收集相关证据后,在民政部门和房产管理局举报。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一条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重庆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重庆举报公租房转租需要哪些证据
重庆公租房转租举报电话号码:60841520
重庆公租房退租流程
1、到公租房房管中心领退房申请;
2、到物管处验房,提供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租赁合同、水卡、电卡、门禁卡、防盗门及信箱钥匙;
3、让物业人员提供收费标准和发票;
4、合格后,在物管处领水、电、气的销户单子;
5、写好水、电、气销户地址,再去办理销户;
6、到有线电视办理处销户。
重庆公租房退房的提前准备事项
1、租赁合同;
2、防盗门钥匙必须原装6把不能提供需要交费80-100元;
3、信箱钥匙2把;
4、白水泥填孔不能恢复原样的10元/个;
5、抽油烟机用强力去污清洁未清洁需要交费150-180元的清洁服务费用;
6、宽带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公租房所在区的直属营业厅销户不是直属营业厅不予办理销户具体需要拨打10086人工服务咨询直属营业厅地址;
7、如果不能本人到场退房需要委托书两份手指盖章;
8、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9、水卡、电卡、门禁卡、防盗门钥匙6把、信箱钥匙2把。
廉租房出租如何举报廉租房如何申请
重庆公租房转租被发现怎么处理
对发现的转租出借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约严肃处理,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还将按公租房租金的2倍计收租金,并处1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怎么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多种途径,向市区两级有关部门举报。其中市公租房管理局举报专线为63651390,来信来访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龙晴路2号、邮编401122,电子邮箱为cq63651390163(网址暂不可见)。九龙坡区住房保障中心举报电话为68625185,来信来访地址为九龙坡区团结路8号附8号、邮编400050,电子邮箱为22858495qq(网址暂不可见)。
关于公租房转租的惩罚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都知道,公租房和廉租房是国家为一些收入低的人员预备的保障性住房,为了避免浑水摸鱼,所以需要申请才可以居住,但是有的人租到廉租房之后,又把房子租给别人,自己在中间赚差价,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可以举报的。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有关于廉租房出租如何举报?廉租房如何申请?
廉租房出租如何举报?
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后,在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报。依据《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如何申请?
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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