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子遇到拆迁怎么办_按揭房遇到拆迁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抵押的房子遇到拆迁怎么办_按揭房遇到拆迁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别人把房子抵押给我,政府拆迁了怎么办2.按揭房遇到拆迁怎么办
别人把房子抵押给我,政府拆迁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拆迁的房屋 不能办理抵押。 下列房地产 不得设定抵押 :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法律客观: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按揭房遇到拆迁怎么办
不用担心,拆迁你的负债不变,正常还贷款就行。
按照正常更换房子步骤走就行了。中间涉及到产权变更,拆迁部门会给你证明的,到时候拿着证明去产权处变更就可以了。谈拆迁的时候甚至可以让拆迁部门帮你把一些手续弄妥的,他们有经验的。
房屋所有权人应在获知该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银行),并就相关征收事宜与银行协商;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拆迁工作中,拟征收拆迁区域内是否存在抵押,应通过房产登记部门的协助做到胸中有数,对被征收人补偿安置的同时,衔接好抵押权保护。
一,房屋所有权人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将未到期债务提前全部清偿;
2、与抵押权人协商进行抵押物置换;
3、将所得征收补偿款提存作为担保或将补偿款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
二、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2、《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51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时,抵押人违反前述第38条的规定,不依法清理债务,也不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拆迁部门会给你证明的,到时候拿着证明去产权处变更就可以了。 谈拆迁的时候甚至可以让拆迁部门帮你把一些手续弄妥的,他们有经验的。 没你想象那么复杂,中间涉及到产权变更。 拆迁你的负债不变,正常还贷款就行。 按照正常更换房子步骤走就行了1,不用担心,很多人贷款房子拆迁的,多了个变更手续而已,到时候拆迁时候会有人跟你说怎么处理的 果面临拆迁 还有贷款还没还清的话。您有两种办法选择。这个选择是您在拆迁期内继续还贷款直到拿到新房子。一种是选择回迁,3年内您一共还款了6万还欠银行14万。那么您拿到手得钱应该是;70万减去银行的14万贷款等于56万;您现在花了50万买了一套二手房。二种是选择现金结算,拆迁时您的房子的市值价是70万。3年后拆迁,贷款20万
贷款买的房子要拆迁,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抵押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选择了货币补偿的方式,那么可以跟抵押权人重新协商重新设定抵押权也可以主张清偿债务。如果不能同抵押权人达成一致,抵押权人可能会通知征迁人暂时不支付补偿费用。如果抵押的房屋在拆迁的过程中选择了产权调换的方式,可以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和抵押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如果不能就重新抵押达成一致,则抵押权人就可能会通知征迁人暂时停止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6、拆迁程序是否正当,拆迁手续是否合法是首先需要注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