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产百科文章正文

拆迁能分多少钱_分户和不分户拆迁怎么算

房产百科 2024年01月29日 09:48 262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拆迁能分多少钱_分户和不分户拆迁怎么算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农村集体搬迁补偿标准怎么制定?
2.分户和不分户拆迁怎么算
3.分户后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集体搬迁补偿标准怎么制定?

像上面政府需要征用土地,导致村集体要搬迁的情况,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来制定搬迁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农村集体搬迁补偿

3、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①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分户和不分户拆迁怎么算

政策出台背景

(一)十九大的战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广东省的现实需要。2009-2016年间,我省城镇化率从63.40%增长到69.20%,而农村居民点面积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以0.61%的年均速度增长,2016年末我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82.19万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面积的40%,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242平方米,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5倍,较为粗放。

为统筹城乡发展,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自2008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总体 部署在15个地级以上市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工作。2017年,国土资源部印 发了《关于进一步运用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 贫攻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41号), 明确进一步加大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的力度。

政策的主要原理

省政府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个县市)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应当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没有复垦指标或复垦指标不足的,不得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省定贫困村为第一优先交易次序;国家扶贫开发试验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根据地等34个县(市、区)为第二优先交易次序。截止目前,省国土资源厅已安排下达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复垦周转指标3.04万亩,也就是说目前复垦指标的需求已经达到3.04万亩,按照省政府批准的50万元/亩的最低保护价计算,可为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不少于150亿元的资金。

拆旧复垦建立了城市农村要素合理流动的新机制。一方面偏远农村的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到城市使用,破解城镇发展新增用地不足的难题,同时指标收益返还农村,充分显化土地级差效益,使农村共享城市发展红利,支持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局面。

政策的主要利好

利好概括为“九个字”:效益高、门槛低、程序简

(一)效益高

1.经济效益高。2018年以来,茂名市 共有25个项目完成网上公开交易,面积 490.30亩,总收益2.5324亿元,亩均收益 51.65万元。三次公开交易中,成交单价最 高为58万元/亩,最低为51万/亩。规模的价格也是50万元/亩。复垦指标通过交易平台成交后,复垦 地块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60%由省统一收 回另行安排使用,剩余的40%纳入实施拆旧 复垦的所在县(市、区)预留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统计和使用;收购本县(市、区) 范围内复垦指标的,指标成交并经省确认 后,复垦地块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纳入所 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留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统计和使用。规模、指标的价格均是50万元/亩。

2.向基层倾斜。通过拆旧复垦农村旧住宅、 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将腾退出来 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 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 复垦指标交易价款扣除成本(拆旧复垦成本主要包 括两大方面:一是地级以上市按复垦指标交易最低 保护价的10%从复垦指标交易价款中提取的市级统 筹资金;二是拆旧、复垦的实施费用,分别按2万 元/亩、3万元/亩列入成本)后,净收益按5%、5%、 15%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 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3.权属不改变。复垦后形成 的农用地,仍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按 农用地用途使用。

(二)门槛低

1.现状要求低。农村旧住宅、废弃宅 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都可以进行 拆旧复垦,复垦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特 别重要的一点是,只要现状为建设用地即 可,不要求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复垦要求低。拆旧复垦不要求复垦 为旱地或水田,只要求复垦为为园地、林 地、草地等农用地,也就是说种树、种果,甚至种草都可以。

(三)程序简

1.立项、验收等程序简单。一是镇 (街)为实施主体。《方案》第六部分第 (四)节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负责对农村闲置建设用地的摸底调查、组 织开展拆旧工作,向土地使用权人核发《退 出建设用地证明书》,负责实施复垦并加强 后期管护。二是项目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立项审批。 《方案》第三部分第(二)节第1款明确:“镇(街)作为复垦项目业主向县级国土部 门申报和组织实施复垦项目,县级国土部门 负责复垦项目立项审批。”三是验收程序简 单。《方案》第三部分第(二)节第2款明 确:“复垦项目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同级财 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部门组织验 收并核发验收确认函地级以上市国土部门要 加强监管和抽查。”

2.收益直接拨付。复垦指标通过广州 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设立的交易平台进行 公开交易,省建立了收益直接拨付到县级财 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农户等土地 使用权人账户的机制,有效避免克扣、截留、 挪用。需要出售复垦指标的地级以上市、县 (市、区),应当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 同时提交收益分配明细表。

政策的具体操作

工作对象

工作内容

工作路线

拆旧复垦与增减挂钩政策的区别

1.复垦对象范围不同。增减挂钩复垦的对象是农村低效、闲置和废弃的建设用地,包括工矿用地。《方案》复垦的对象则仅限于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

2.操作方式不同。增减挂钩要求建新区和拆旧区必须一一对应,整体审批,封闭运行。拆旧复垦不需要挂钩建新区,主要解决拆旧复垦问题,不需要整体报批,这就解决了增减挂钩占用与复垦土地类型 难以一致问题。

3.节余指标流转范围不同。现行增减挂钩政策原则上拆旧和建新项目不得跨县 (市、区)行政区域,即节余指标不得跨县区流转。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是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

4.收益分配不同。增减挂钩收益主要由政府掌握,拆旧区的农民集体和农户仅获得一些拆迁补偿,所获收益不高,拆旧复垦积极性低。《方案》将复垦指标交易的净收益的75%直接返现于农民,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最后,关于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给大家几个温馨提醒:

1.所有拆旧复垦地块,建议都纳入“三 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

2.已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要进行排查,看能否纳入拆旧复垦统计范围;

3.以二调数据为准,对于需要拆旧复垦的地块,建议在三调数据中做好对接;

4.不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要现状为建设用地;

5.最小限制面积为400平方米。

分户后拆迁怎么补偿

分户和不分户拆迁的计算具体如下:

1、分户是基于结婚、购房等自立一户的情况,而发生的由原来的家族,分为小家庭。分户后拆迁,按照拆迁涉及征收范围计算,若分户后的每一户都属于被征收的范围,那么每一户都应当获得拆迁补偿;

2、不分户的大家庭,拆迁时,按照征收的实力范围计算;

3、若属于安置补偿,要看以户为单位还是是人口为单位分配,若属于以人口为单位分配,分付与不分户计算没有差别,若属于以户为单位分配,分户后能获得的补偿更多。分户指由原来一个户口本,分立成几个户口本。

由于一些拆房的政策,对于分户的家庭来说,会得到一些好处,很多人家就打了这样的主意,有的人是通过假离婚而想要得到这样的好处,这样的做法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想要拿到这个好处,还是要看你有没有分户的权利,为了防止假离婚,通常会拒绝分户的要求。分户好不好,还是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情况,对于拆迁来说,能得到更多的利益和赔偿金额,但是也跟户口有关系的,因为在办理分户的话要交一些手续费,还有一些税款,会非常麻烦,而且只能是由本人去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四十七条征收农民拆迁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这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

在农村分户并不代表着拆迁的时候就可以按两户分钱,至于分不分户,肯定只要政府部门拆迁就一定有补偿的。但是,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只是在于领取补偿款的时候比较方便。房屋拆迁首先要区分房屋的土地性质,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城市国有土地征收适用法是国务院590号令和各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根据该法,住房征收补偿是住房所有者的补偿配置,与一些户籍没有直接关系,但实际居住者属于住房困难家庭和无住房家庭,在住房征收中可以根据各地政府的政策申请廉租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征收配置。对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根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由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征收补偿,与本村户籍有关,赔偿不赔偿房屋土地。因为土地是集体的,所以在地面上的建筑成本被评价为住宅所有者。根据土地管理法,有户籍的村民可以分配住宅基地,分配面积与人口有多大有关,但每户只能分配住宅基地,有单独户籍的家庭是否可以分配住宅基地,由村委会制定的统一章程规定处理。村集体公共积累用于拆迁赔偿补助金和补助金的,应当根据本集体经济成员按人头分配补助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标签: 征收 复垦

房价信息网 备案号:鄂ICP备2022019915号 部分段落整理自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公益传播并无盈利性质,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QQ201690762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