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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怎么备案_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房产百科 2024年01月27日 09:44 259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屋租赁怎么备案_租赁备案怎么办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2.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
4.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1、房屋租赁双方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即可办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

可能会涉及到以下资料,在办理前,可以提前准备好。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作用

(一)审查作用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二)管理作用

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登记达到备案,即把所有的法律资料存档管理,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

1、是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是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

3、是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4、是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维护秩序作用

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发生于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70%以上与“出租房屋”有关。因此,强化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将使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明确,有效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

租赁备案的办理方法如下:

1、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上述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布《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备案

法律主观: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遵守如下规定: 《 商品房 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 直辖市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 身份证 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予以办理,或者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一)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住宅房屋及有人居住的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规定资料到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站”)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如实填报出租人、承租人、出租房屋等相关信息。区房管部门接到管理服务站移交的登记备案材料后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直接到管理服务站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二)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非住宅房屋出租人应当至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持规定资料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区房管部门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后,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当事人可向区房管部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具体办理流程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所需哪些材料

1、租赁合同,对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其他文件。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以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

2、要提交委托人授权将房屋出租的证明。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过原出租人书面同意、有效的凭证。对共有的房屋,要提交共有人的同意书,凡合格的即通知当事人领取《房屋租赁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房本、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去派出所缴税,拿着税票、房本、租赁合同还有租赁双方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7、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已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8、警务工作站登记是不用交税的,租客如果是外籍人士,警务会要这些来中国的外国人的住所地址,及时追踪他们。交税是到税务局交的,按照规定是:房屋出租需要交月租金的5%来缴纳。

标签: 租赁 房屋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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