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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房产证拆除怎么补偿_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赔

房产百科 2024年01月16日 10:24 341 edukeys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没房产证拆除怎么补偿_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赔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2.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赔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果是合法建设的,拆房之后是有补偿的;如果是违法建设,就没有赔偿。房屋拆迁的标准每个地方是不同的。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主要赔偿标准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实际情况而定 ;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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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赔

因历史遗留问题或合法交易的无证房屋应给予补偿。

并不是所有的无证建筑物都是违章建筑,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地区管理方法造成有效证件缺失或办理手续不齐全,应当从具体情况来看,综合考虑房子修建的时间和当时的立法情况。对于位于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因该类历史遗留问题无证的房屋在征收拆迁时应给予补偿。

说过了观点,再说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文)规定: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在此规定下,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的建筑物,不能完全归属于违章建筑。

综上,在征收决定之前,要对征收范围内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上述规定暗含了对无证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无证房是否能够获得补偿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给予补偿。

根据最高院的判例,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证房屋造成损失的,也不能简单以无证房屋即为违法建筑为由,不予行政赔偿。在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拆除的无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应当将该房屋视为合法建筑,依法予以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项目、数额不得少于被征收人通过合法征收补偿程序获得的行政补偿项目、数额。也就是说无证房屋可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和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项目和标准来进行补偿。?

“梁某某、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再审案”[案号:(2018)最高法行申5424号]中,因历史原因,梁某某虽通过合法交易,获得涉案土地权益,但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梁某某对涉案土地及房屋缺乏相应权属证明,但转让人均认可该转让行为,因此可以认定梁某某对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享有权属,为合法建筑。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认可二审法院以按市场评估价格和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补偿项目和标准,依法判决港北区政府赔偿梁某某房屋、装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共计817203元。

也就是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征收人对被征收的房屋享有权属的,即可按照有证的土地及房屋进行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施工执照但是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这里分为了四个情况,决定因素在于是否合法,第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没有相应部门加盖印章的,这种情况就不能得到赔偿,第二种就是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批准的使用性质与实际用途不符,也就是说在农村宅基地上,本来是用作建房,但是却用来建厂,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得到赔偿的。第三种情况就是,虽然有施工执照,但是还没有开始建设的不能得到赔偿,最后一种就是有施工执照,建设也合法,但是尚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在确认之后,并且也能出示相关的证明之后,就可以获得相关的赔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标签: 补偿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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