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凭证怎么弄_租房证明怎么开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租房凭证怎么弄_租房证明怎么开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1.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2.租房证明怎么开
3.成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证明怎么办理
一、房屋租赁双方需要提供的证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二、办理房屋租赁证的具体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上述有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将《房屋租赁合同》逐条进行填写,双方签定盖章后,送交申请单位;
3、区房地产市场派员对租赁房屋进行实地察看、评估;
4、发给《房屋租赁证》;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三、不仅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还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文件:
1、租赁合同。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的,可以在订立合同前先向房地产部门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
租房证明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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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屋租赁凭证怎么办理,可以通过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完成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进行办理1、点击进入网站
点击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2、点击立即注册
双击右上角“登录”字样,进入注册登录页面,选择“立即注册”。
3、填写资料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资料。
4、点击领取
填写商品房租赁登记备案(选择“提交”或“暂存”都可以)。选择出件结果领取方式:自取(有的也可以选择邮寄)。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租赁登记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证》由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于居住的,房屋租赁凭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第十八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成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
由租赁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租赁协议到房屋本地派出所开具,但前提条件是租赁者必须是成年人。开具租房证明的时候,要将租赁者姓名、租房地址以及屋主相关信息等都体现出来,并且还需加盖证明印章才算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申请条件
(一)出租房屋不属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和《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出租的情形;
(二)租赁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申请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权属证明;
(三)出租方、承租方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备案地址见附表)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存在可当场更正的错误,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进行审核,并录入系统;
3.在当日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二)网上办理程序:
1.申请人可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租赁版块中的签约备案进行注册,登录平台后即可操作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申请,通过产权证明编号和身份证明编号验证房屋权属信息后,录入租赁合同详细信息, 并上传房屋租赁合同影印文件、权属证明影印文件、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影印文件。
2.申请人完成以上内容后,即可提交申请,各区(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受理,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系统将通过短信回复申请人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即已完成网上备案申请工作;如没有通过的,系统将短信告知原因,申请人可根据原因准备相关资料,再次提出申请。
3. 通过审核的网上备案申请后,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的,可登陆平台自行打印或到各区(市)县租赁备案窗口打印(具体地址见附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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